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浙江興昌軸承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組織召開“年產50億粒鋼球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會。參會的有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并邀請有關技術人員擔任技術專家,參會人員共計8人。驗收工作組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并進行了認真的討論。綜合與會人員的發言內容,形成如下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興昌軸承有限公司位于麗水市云和縣興昌街88號,項目總占地面積為8342m2。項目主要采用冷鐓、光磨、強化、清洗的技術或工藝,購置冷鐓機、磨光機、強化機等國產設備,形成年產50億粒鋼球生產項目的生產能力。項目東側為鑫通電子有限公司。南側為瑞鑫達機械有限公司。西側為立信工藝制品有限公司。北側為金成玩具有限公司。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9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浙江興昌軸承有限公司年產50億粒鋼球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1月23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關于浙江興昌軸承有限公司年產50億粒鋼球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云環審[2019]2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其中環保概算投資200萬元,實際環保投資217萬元,占總投資的4.3%。
(四)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主要變動有:熱處理委托外協加工,冷墩機移至新廠區,項目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浙江興昌軸承有限公司根據“環評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以下的環保設施:
1、廢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氨氮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
本項目生產廢水經廠區自建廢水處理站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
2、廢氣
本項目的廢氣主要為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冷鐓油煙、磨削粉塵,通過加強車間通風換氣,確保污染物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的無組織排放相應標準要求。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硬磨機、精磨機、清洗機等機械運行時產生的噪聲。據現場勘查及現有資料,企業已采取一定的減噪措施,采用車間合理布局、減振、隔聲等措施,減輕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一般固廢主要有邊角料、鐵屑、廢次品和生活垃圾。危險固廢有污水處理污泥、含油廢渣。邊角料、廢次品、鐵屑出售給回收廠家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包裝桶由企業收集暫存危廢間,與廠家簽訂回收協議。污水處理污泥、含油廢渣由企業分類收集妥善貯存于危廢間做好危廢臺賬,并委托有資質的公司進行處置。
四、環保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本項目處理設施排放口重金屬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總排口中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LAS、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無組織排放:廠界無組織廢氣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的二級排放標準中無組織排放要求。
3、噪聲
本項目廠界南側、西側晝間噪聲監測數據均未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晝間4a類排放標準限值。
監測調查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興昌軸承有限公司年產50億粒鋼球生產項目環保手續基本齊全。根據《浙江興昌軸承有限公司年產50億粒鋼球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已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復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驗收組認為,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19年5月27-6月27日
聯系人及電話:葉希佩-17357876537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