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19年6月13日,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年產60萬只滑塊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QX(竣)201901020),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租用浙江華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臘口鎮石塔工業區330國道西側的部分現有生產廠房進行生產,租賃面積5800m2。項目采用金加工等工藝,通過購置鋸床、噴砂機、液壓機、加工中心等國產設備,形成年產60萬只滑塊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該項目于2018年1月29日在青田縣經信局登記備案(項目代碼:2018-331121-34-03-006721-000)。2018年3月,企業委托浙江瑞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寫了《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年產60萬只滑塊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3月28日取得了青田縣環境保護局《關于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年產60萬只滑塊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青環審【2018】29號文件。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8萬元,占總投資的1.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僅針對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臘口鎮石塔工業區330國道西側,年產60萬只滑塊技改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檢查: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實行雨污分流。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園區污水管網,納入臘口村生活污水處理系統。
(二)廢氣
項目采用2臺噴砂機進行噴砂,噴砂機自帶布袋除塵系統,處理后的尾氣通過15m以上高的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為車加工中心、空壓機、磨床、鋸床等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主要通過車間合理布局、減振、隔聲等措施,加強設備維護保養,減輕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項目夜間不生產。
(四)固廢
項目廢包裝桶產生于油類(乳化液、液壓油、精磨液)的使用,該類包裝桶暫存于廠區的過程仍按照危廢管理,定期由供應廠家麗水巨能潤滑油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金屬邊角料、回收金屬粉塵收集在一般固廢堆放處,后出售給廢品回收單位;生活垃圾收集于分類垃圾桶,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乳化液、廢液壓油貯存于危廢倉庫,制定相應危廢臺賬,待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本項目總排口中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的各次監測數據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項目噴砂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濃度、排放速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二級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中顆粒物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廠界西側噪聲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 類標準要求,東側、南側、北側廠界噪聲能達到《工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 4類標準要求。敏感點噪聲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年產60萬只滑塊技改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青田縣欣宇自動化機械有限公司年產60萬只滑塊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驗收組認為,企業已進一步整改,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19年6月15日-7月15日
聯系人:司素田
聯系電話:13968867288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