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19年6月21日,浙江宇展管業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宇展管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不銹鋼管件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1901033,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宇展管業有限公司位于龍泉市塔石街道金崗工業園區二期10-2號地塊,項目于2017年6月取得龍泉市發展和改革局的備案,該地塊用地性質為二類工業區建設用地。2018年5月工程開工建設,于2019年4月完工并投入試生產。主要購置天然氣固熔爐、數控車床、通壓機、鈍化池等一系列生產設備,建成年產1500噸不銹鋼管件生產線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博華環境技術工程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浙江宇展管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不銹鋼管件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5月取得了龍泉市環境保護局《關于浙江宇展管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不銹鋼管件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龍環審[2018]16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0萬元,占總投資的10.0%。
(四)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檢查: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的生產廢水主要有酸洗和清洗廢水、冷卻廢水、噴淋廢水。酸洗和清洗廢水及噴淋廢水通過收集后進入廠區廢水處理池PH調節,然后排入專用的酸洗廢水管道,進入金崗污水處理廠處理;固熔爐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排入工業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塔石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有酸霧和天然氣固熔爐燃燒廢氣。酸霧經酸霧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經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天然氣固熔爐燃燒廢氣收集后經過濾網+水噴淋處理設施后引至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廢鋼屑鋼材、廢砂輪片、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廢機油、廢酸渣和生活垃圾。治理措施為:
1、廢鋼屑鋼材、廢砂輪片由企業收集后外售廢品回收公司。
2、廢潤滑油、廢液壓油、廢機油、廢酸渣由企業分類收集后暫存危廢間,做好臺賬記錄和標志標識,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可知: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項目酸洗廢水排放口中pH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總鉻、總鎳、氟化物、總鐵排放濃度均達到金崗工業廢水處理廠的進水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排放:固熔爐車間排氣筒出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符合《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中表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要求;酸洗車間廢氣處理設備排氣筒出口硝酸霧、氟化物排放濃度符合《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中表2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無組織排放:項目廠界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的二級排放標準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硝酸霧排放濃度符合《軋鋼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8665-2012)中表4新建企業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項目廠界晝間噪聲監測數據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宇展管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不銹鋼管件生產線建設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浙江宇展管業有限公司年產2000噸不銹鋼管件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已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在企業已完成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19年7月8日-8月8日
聯系人:張立仁
聯系電話:18969593999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