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縉云縣必升拉沖廠于2019年7月28日組織召開“年產500萬只不銹鋼沖孔網籃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會。參會的有東方鎮政府、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并邀請有關技術人員擔任技術專家。驗收工作組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并進行了認真的討論。綜合與會人員的發言內容,形成如下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縉云縣必升拉沖廠成立于2011年5月,位于縉云縣東方鎮巖腰工業園1號,總占地面積為4657m2。企業投資1500萬元,購置了數控車床、拉伸機、數控壓機、拋光機、點焊機等一系列生產設備,設計規模年產500萬只不銹鋼沖孔網籃。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4年12月委托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縉云縣必升拉沖廠年產500萬只不銹鋼沖孔網籃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5年2月取得了縉云縣環境保護局《關于縉云縣必升拉沖廠年產500萬只不銹鋼沖孔網籃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縉環建[2015]4號)。項目于2018年7月開工建設,目前已建成投入試運行。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占總投資的1%。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年產500萬只不銹鋼沖孔網籃生產線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資料查閱,項目主要變動有:取消三合一上料沖壓機,焊接廢氣處理設備由煙塵凈化器改為水噴淋塔,項目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縉云縣必升拉沖廠根據“環評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以下的環保設施:
1、廢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納管,最終進入壺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噴淋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有主要有拋光粉塵和焊接廢氣。拋光粉塵收集進入脈沖布袋除塵器處理達標后經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焊接廢氣收集經樓頂的水噴淋塔處理達標后15米高空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類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固廢主要有廢邊角料、拋光集塵灰和生活垃圾等。廢邊角料、拋光集塵灰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保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QX(竣)201901043)可知:
1、廢水
廠區總排口中pH值范圍及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排放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拋光粉塵和焊接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顆粒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二級標準要求。
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最大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項目東、西、北三側廠界晝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廠界南側滿足4類標準,夜間不生產。
4、總量控制
本項目無總量控制要求。
監測調查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五、驗收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縉云縣必升拉沖廠年產500萬只不銹鋼沖孔網籃生產線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縉云縣必升拉沖廠年產500萬只不銹鋼沖孔網籃生產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已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復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現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19年7月28日-8月28日
聯系人:張永興
聯系電話:13957092586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