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19年4月26日,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機制竹炭項目階段性(1000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QX(竣)20190101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租用遂昌晨陽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位于遂昌縣東城工業園區大橋區塊SGYP(2012)02地塊的全部廠房,廠區面積8921m2,建筑面積4200m2,投資1200萬元,采用粉粹、烘干、熱壓、炭化等生產工藝,購置粉碎機、炭化爐、窯車、烘干、熱壓成型設備等國產設備,目前形成年產1000噸機制竹炭項目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6年6月在遂昌縣經濟商務局備案(備案號:33000016062071915)。2016年9月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機制竹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6年10取得遂昌縣環境保護局《關于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機制竹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遂環建[2016]47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5萬元,占總投資的1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年產6000噸機制竹炭項目階段性竣工驗收,驗收產能為年產1000噸機制竹炭。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檢查:項目建設地點、生產工藝,基本符合環評及批復要求,實際產能為年產1000噸機制竹炭,生產設備相應減少。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有生活污水、水膜除塵水及蒸汽冷凝水。蒸汽冷凝水補充做水膜除塵水,水膜除塵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工業區污水管網,進入遂昌縣城市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燃燒爐廢氣、烘干氣化爐廢氣、投料粉碎粉塵、熱壓切斷廢氣等。生產時炭化爐廢氣收集進入烘干氣化爐燃燒,尾氣經水膜除塵設施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熱壓切斷廢氣也經水膜除塵設備處理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不生產時炭化爐廢氣經燃燒爐充分燃燒后15m高空排放;投料粉碎粉塵經旋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經15m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各類生產設備運行的噪聲。主要通過車間合理布局、減振、隔聲等措施,加強設備維護保養,減輕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放主要有灰渣、炭灰、污泥及生活垃圾。灰渣、炭灰作為農肥綜合利用;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項目廢水總排口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排放濃度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要求,氨氮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投料粉碎粉塵排氣筒(3#)排放口中的顆粒物濃度及排放速率均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要求;水膜除塵排氣筒(2#)排放口中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均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中干燥爐、窯的相應要求。炭化爐廢氣排氣筒(1#)排放廢氣中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和排放速率均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級標準。
廠界無組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廠界東、南、西、北側晝間、夜間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灰渣、炭灰作為農肥綜合利用;焦油目前暫存;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5、總量控制
根據檢測結果核算,項目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在年產6000噸機制竹炭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遂昌希偉炭業有限公司在年產6000噸機制竹炭項目階段性(1000噸)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初步落實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企業目前已整改完畢,并按要求公示。
公示日期:2019年8月16日—9月16日
聯系人:胡桂希
聯系電話:188578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