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云和縣潔云餐具有限公司位于云和縣瓦窯行政村梅山根自然村2-1號,租用云和縣原瓦窯行政村梅山根水力發電站用房,租賃面積500平方米,并購置相關設備,建成年清洗消毒45萬套餐具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1年1月委托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云和縣潔云餐具清洗消毒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建設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1年2月取得了云和縣環境保護局《關于云和縣潔云餐具清洗消毒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建設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云環審[2011]10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占總投資的16.6%。
(四)驗收范圍
為該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清洗廢水和生活廢水。
清洗廢水和生活廢水經4個隔油沉淀池處理后,委托云和縣環境衛生管理所清運處置。
(二)廢氣
項目只進行簡單的清洗、消毒、封裝工作,各個生產工序基本無廢氣污染物產生。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有骨肉飯渣、碎碗筷、塑料包裝、浮油殘渣和生活垃圾。其中骨肉飯渣提供給附近養殖戶作為飼料處置;碎碗筷、塑料包裝、浮油殘渣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隔油沉淀終池廢水中pH值范圍及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排放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廢水委托云和縣環境衛生管理所清運處置。
2、噪聲
項目廠界晝間噪聲監測數據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敏感點晝間噪聲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的1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檢查結論
云和縣潔云餐具清洗消毒有限公司新建項目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評批復中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企業已落實了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19年10月13日-11月13日
聯系人:練淑梅
聯系電話:13906783490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