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2018年6月24日,在縉云縣三星泡塑包裝廠(普通合伙)召開了縉云縣三星泡塑包裝廠(普通合伙)年產300萬套泡沫塑料技術改造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縉云縣環保局、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環評單位)、麗水嘉和綠洲環保技術有限公司(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驗收工作組,與會部分代表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認真討論,形成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縉云縣三星泡塑包裝廠(普通合伙)年產300萬套泡沫塑料技術改造項目建設地點位于縉云縣壺鎮鎮聚賢路2號。項目本次建成內容為年產300萬套泡沫塑料技術改造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7年11月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縉云縣三星泡塑包裝廠(普通合伙)年產300萬套泡沫塑料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8年2月11日縉云縣環保局以“縉環建[2018]5號”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
(三)投資情況
縉云縣三星泡塑包裝廠(普通合伙)年產300萬套泡沫塑料技術改造項目實際總投資為643.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5萬元,占總投資的1.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縉云縣三星泡塑包裝廠(普通合伙)年產300萬套泡沫塑料技術改造項目環境保護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相比,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廢水主要為模具冷卻水及生活污水。模具冷卻水循環使用,不排放,定期補充蒸發損耗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標準限值)后納入工業區污水管網,最終廢水進入縉云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發泡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天然氣鍋爐產生的燃燒廢氣。發泡有機廢氣收集經“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15m排氣筒高空排放;天然氣鍋爐產生的燃燒廢氣收集通過8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于生產過程中機械設備運轉、振動、摩擦、碰撞而產生的機械動力噪聲,企業已采取一定的隔聲減振降噪措施,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3類標準要求。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不合格品、包裝廢物、廢活性炭及職工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出售給物資回收公司;包裝廢物、職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妥善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廢水排放口的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濃度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濃度限值。
2、廢氣
(1)有組織
由監測結果可知,發泡廢氣排放口苯乙烯排放速率和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中的二級標準要求。天然氣燃燒廢氣出口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新建鍋爐標準限值中二級標準要求。
(2)無組織
由監測結果可知,監測期間,該項目廠界上風向、下風向總懸浮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無組織排放濃度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無組織監控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二級標準中無組織排放要求。
3、噪聲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廠界噪聲能夠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中的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不合格品、包裝廢物、廢活性炭及職工生活垃圾等。不合格品出售給物資回收公司;包裝廢物、職工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活性炭委托浙江金泰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妥善處置。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廢水水排放口的pH、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濃度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日均排放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濃度限值;廢氣中的污染物濃度均能達標;廠界噪聲符合3類標準。
六、驗收結論
縉云縣三星泡塑包裝廠(普通合伙)年產300萬套泡沫塑料技術改造項目環保手續完備,基本執行了“三同時”的要求,驗收工作組建議通過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7月4日-8月1日
聯系人及電話:盧怡敏 18806786768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