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0年1月2日,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套軸承、50萬套汽車零部件、10萬套機械零部件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1901088,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過程
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投資900萬元,購買麗水市威科軸承有限公司坐落于麗水市南山工業園南園四路11號的房產以及麗水市威科軸承有限公司的原有設備(數控車床、無心磨床、滾絲機、立式鉆床、臺式鉆床、攻絲機、壓力機、注塑機、帶鋸床、圓鋸床、拋丸機和切料機等)實施年產100萬套軸承、50萬套汽車零部件、10萬套機械零部件項目。
公司于2015年10月委托杭州環杭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套軸承、50萬套汽車零部件、10萬套機械零部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5年10月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蓮都區分局《關于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套軸承、50萬套汽車零部件、10萬套機械零部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蓮環建[2015]58號)。項目目前已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二)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9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占總投資的1.6%。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套軸承、50萬套汽車零部件、10萬套機械零部件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檢查:本項目增加了1臺壓力機和1臺振動修邊機,減少兩臺注塑機,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工業園區污水管網,送至碧湖污水處理廠處理。振動修邊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二)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拋丸粉塵以及注塑廢氣、拋光粉塵。拋丸粉塵經設備配套的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的排氣筒高空排放;注塑廢氣無組織排放,拋光粉塵經移動式粉塵處理器處理后車間內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固廢主要為金屬邊角料、廢金屬、廢包裝材料和生活垃圾。其中金屬邊角料、廢金屬外售進行綜合利用;廢包裝材料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包裝桶暫未產生。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項目污水總排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日均排放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氨氮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項目拋丸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顆粒物排放濃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最大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企業東、南、北三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西側與麗水市綠潔食品有限公司廠房相鄰未監測,夜間不生產。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套軸承、50萬套汽車零部件、10萬套機械零部件項目環保手續基本齊全。根據《麗水市高升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00萬套軸承、50萬套汽車零部件、10萬套機械零部件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已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企業已落實整改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0年1月6日-2020年2月6日
聯系人:朱國勇
聯系電話:18057860788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