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20年10月24日,建設單位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參加會議的單位有: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環評編制單位)、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產30萬m3混凝土、30萬m3砂漿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與會代表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認真討論,形成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石牛路326-1號,企業占地面積8971.11m2。2012年11月,企業委托浙江環耀環境建設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產40萬立方混凝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2年12月21日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作出批復(麗開環建[2012]27號)。2014年11月27日,該項目通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局“三同時”竣工驗收。現企業由于無法滿足市場上混凝土及砂漿的供應需求,經研究決定新購置攪拌站、料筒、輸送泵等生產設備,形成年增產30萬m3混凝土、30萬m3砂漿的生產能力。項目實際員工280人,實行三班制,每天工作8小時,年工作日330天,設有職工食堂。
項目廠區東側為恒鑫玻璃有限公司;南側為麗水市恒順化工有限公司;西側為麗水廢棄資源交易中心;北側為石牛路,隔路為浙江華星電機有限公司。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19年在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登記備案(項目代碼:2019-331191-47-03-823656)。2020年3月,企業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寫了《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產30萬m3混凝土、30萬m3砂漿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產30萬m3混凝土、30萬m3砂漿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麗環建[2020]41號文件。
3、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6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占總投資的5%。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年增產30萬m3混凝土、30萬m3砂漿技術改造項目及其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調查,項目建設規模、產能、污染治理設施等基本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建設完成,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營運期產生的廢水均由明溝明管輸送,具體產生的廢水有職工的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砼攪拌機清洗廢水、混凝土車罐體清洗水、運輸車車輪及車身沖洗水及預拌混凝土作業區地面及道路沖洗水。
(1)生活污水
項目生活污水年排放量為4300t/a。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或隔油池預處理后進入污水總排口,納入工業園區污水管網,后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2)初期雨水、預拌混凝土作業區地面及道路沖洗水
項目廠區內初期雨水均、預拌混凝土作業區地面及道路沖洗水隨地勢分別進入雨水收集池或沉淀池,后回用于生產。
(3)砼攪拌機清洗廢水、混凝土車罐體清洗水
該類廢水產生于砼攪拌機和砼攪拌運輸車罐體的清洗,清洗均位于沉淀池附近,該類廢水進入砂石分離機,分離砂石后進入沉淀池,后用于拌合生產。
(4)運輸車車輪及車身沖洗水
項目設1個車輪清洗槽,車輛出廠時滾過,輪上的泥沙進水槽內,同時車身兩側噴淋水沖洗車身去除灰土,槽內清洗水定期打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產。
2、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包括(水泥、礦粉、粉煤灰)筒庫頂呼吸孔粉塵、(散裝水泥、礦粉、粉煤灰車)放空口產生粉塵、運輸動力揚塵、卸料揚塵、堆場揚塵、汽車尾氣。
(1)水泥、礦粉、粉煤灰筒庫頂呼吸孔粉塵
企業在水泥、礦粉、粉煤灰每個筒庫頂呼吸孔處各安裝一臺SICOMA濾芯式脈沖布袋除塵器,粉塵經除塵器處理后15m以上高空排放。該設備由珠海匯高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提供,主要優點為:塵袋為褶狀,類似于風琴的六角形結構,這能使單位面積除塵能力; 帶有儲氣筒,由脈沖電磁閥控制自動沖洗濾芯;使用電動、氣動終端控制的噴氣管;帶有 控制濾芯抽塵的多頻電子控制板;自動噴氣周期可調節。
(2)散裝水泥、礦粉、粉煤灰車放空口產生粉塵
散裝水泥、礦粉、粉煤灰車放空口在抽料時有粉塵產生,企業在罐車放空口套布袋,少量粉塵無組織排放。
(3)運輸動力揚塵
運輸車輛運行時地面會起揚塵,企業通過對地面定期清掃和灑水來抑制地面動力揚塵,少量揚塵無組織擴散。
(4)卸料揚塵
項目用石為機制碎石(外購),生產過程中已經過水洗,基本不含粉塵,卸載過程揚塵較少,少量揚塵無組織排放。
(5)堆場揚塵
本項目堆場位于室內,室內空氣流動一般不大,企業對堆場進行定期灑水,室內堆場揚塵產生量很少,基本不影響外界,少量揚塵無組織擴散。
(6)汽車尾氣
項目運輸車輛、鏟車等機械運行過程中會產生機械尾氣,由于項目運輸車輛不多,產生的尾氣污染物較少,且項目所在地地勢開闊,企業對進廠車輛進行限速,少量尾氣無組織排放。
3、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為混凝土攪拌機、泵、運輸車等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以及運輸車輛交通噪聲;企業主要通過:生產機械均選購先進的低噪設備,且對高噪設備安裝了減震器,員工進行上崗培訓,且廠區內各機械設備合理布局,車間使用隔聲包封材料等措施來減少噪聲排放。
4、固廢
本項目更換的機油用于輸送帶等部位潤滑,不作廢棄。空油桶均由廠家回收用于原始包裝用途。故本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沉淀池產生的污泥,更換下來的零部件、職工生活垃圾。
污泥收集后盡可能回用于生產,不能回用部分出售給磚廠用于制磚;廢零部件出售給廢品回收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且各類環保設施運行正常,符合驗收監測工況要求。
1、廢水
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應要求。
2、廢氣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顆粒物濃度和參照點濃度差值能達到《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廠界東側、南側、西側晝間、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北側晝間、夜間交通噪聲達到4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更換的機油用于輸送帶等部位潤滑,不作廢棄。空油桶均由廠家回收用于原始包裝用途。
污泥收集后盡可能回用于生產,不能回用部分出售給磚廠用于制磚;廢零部件出售給廢品回收單位;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一般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基本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的有關規定。
5、總量控制
本項目無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產30萬m3混凝土、30萬m3砂漿技術改造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浙江麗水嘉城混凝土有限公司年增產30萬m3混凝土、30萬m3砂漿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驗收組認為,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