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20年11月24日,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組織成立“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云和縣活禽集中殺白點工程項目驗收工作組”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由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建設單位)、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工程,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并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投資204萬元,租用云和縣浮云街道大徐村梨樹灣屠宰場西側的地塊,占地面積為1269平方米,新建鋼結構殺白廠房489平方米,磚混結構禽類臨時轉運點108平方米,從事于活禽的集中宰殺。形成年宰殺活禽30萬只生產規模。
本項目實際員工15人,實行一天一班制(白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企業不設員工食堂和宿舍。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9年6月,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博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項目編制了《云和縣活禽集中殺白點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6月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出具的《關于云和縣活禽集中殺白點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云環審[2019]22號)文件。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以《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云和縣活禽集中殺白點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依據,本次驗收范圍為: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云和縣活禽集中殺白點工程項目的整體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和原環評報告及批復相比較,除生產工藝由一套宰殺流水設施改人工宰殺方式外。項目建設規模、生產設備及環保設施情況,同環評報告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的廠區基本實現雨污分流,雨水經管道排入園區雨水管網。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有屠宰加工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和生活廢水。
沖洗廢水與屠宰加工廢水一同進入廢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納管排放,最終進入云和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排入工業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云和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2、廢氣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是屠宰殺白點車間和臨時圈養車間產生的惡臭,均以無組織形式排放。企業采取了定時清理地面及攤位的廢物,并扔至垃圾桶內;每天3-5次對車間地面進行沖洗,消毒并噴灑除臭劑等;每天對攤位工作臺、廢水渠道、廢水過濾池、廢水處理設施等殘留的禽類羽毛、內臟、血塊等進行清理,保證當天運走處置,不在廠區內停留過夜;教育員工文明生產,提高工作質量和產品質量等措施減少惡臭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生產設施運行時所產生的機械噪聲和生活噪聲。選購高效、低噪設備,并加強設備日常檢修和維護;設備合理布局,生產設施均放置在車間內進行生產加工。
4、固廢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活禽的宰殺廢物、活禽的排泄物、污水處理污泥、生活垃圾。處置措施如下:
活禽的排泄物、污水處理污泥統一收集后由本地員工用于農田施肥;活禽的宰殺廢物和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廢水監測結果
項目污水站出水口廢水中pH值范圍、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排放濃度均符合《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457-1992)表3中禽類屠宰加工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建議參考值。
廠區生活廢水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監測結果
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無組織標準要求;氨、臭氣濃度、硫化氫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6企業無組織標準要求。
敏感點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修改單中二級標準要求;氨、硫化氫濃度符合環評建議值(即:氨<0.20mg/m3,硫化氫<0.01mg/m3)。
3、噪聲監測結果
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敏感點晝間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
4、活禽的排泄物、污水處理污泥由本地員工用于農田施肥;活禽的宰殺廢物和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五、驗收結論
云和縣浮云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有限公司云和縣活禽集中殺白點工程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廢水、廢氣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26日-2020年12月26日
聯系人:王芳芳
聯系電話:15990834129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