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20年12月26日,麗水市八方食品廠組織成立“麗水市八方食品廠年產75噸瓜子加工項目驗收工作組”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由麗水市八方食品廠(建設單位)、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工程,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并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技術規范,驗收工作組經認真討論后,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麗水市八方食品廠投資1305萬元,租賃麗水市延霖兄弟瓜子有限公司位于麗水市蓮都區碧湖鎮碧云街856號的已建廠房作為生產場所,通過購置烘干機、清洗機、生物質燃燒機設備,實施了年產75噸瓜子加工項目。
項目實際員工10人,實行一班制,每天工作8小時,年工作日200天,廠區內不設食宿。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10月,企業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寫了《麗水市八方食品廠年產75噸瓜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0年11月16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蓮都分局《關于麗水市八方食品廠年產75噸瓜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麗環建蓮[2020]9號文件。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以《麗水市八方食品廠年產75噸瓜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依據,本次驗收范圍為:麗水市八方食品廠年產75噸瓜子加工項目的整體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和原環評報告及批復相比較,項目建設規模、生產工藝、生產設備及環保設施情況,同環評報告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本項目的廠區基本實現雨污分流,雨水經管道排入園區雨水管網。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清洗廢水、蒸煮廢水、噴淋水及職工生活廢水。
清洗廢水、蒸煮廢水、部分更換噴淋水進入沉淀池沉淀后納管排放;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后,排入工業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碧湖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2、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篩選粉塵、異味及生物質燃燒廢氣。
粉塵產生量極少,通過加強通風,無組織排放。異味經收集后通過水噴淋+等離子凈化處理后由15m高空排放。生物質燃燒煙氣經水噴淋+等離子凈化處理后由15m高空排放。
3、噪聲
本項目的噪聲主要為烘干機、篩選機、水蒸鍋等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企業主要通過:生產機械均選購先進的低噪設備,員工進行上崗培訓規范操作,車間進行密閉,車間內各機械設備合理布局,夜間不生產等措施來減少噪聲排放。
4、固廢
本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為廢次瓜子、蒸煮、沉淀殘渣及污泥、生物質燃燒灰渣、廢包裝物及生活垃圾等,均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廢水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應要求。
2、廢氣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有組織排放的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均能達到《浙江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實施方案》中限值要求,煙囪高度能高于15m;有組織排放的廢氣中臭氣濃度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和參照點濃度差值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的惡臭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廠界惡臭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監測結果
監測結果表明:企業廠界東、南、西側晝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北側噪聲達到4類標準要求。
4、固(液)體廢物調查結論
廢次瓜子、蒸煮、沉淀殘渣及污泥、生物質燃燒灰渣、廢包裝物及生活垃圾均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五、驗收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