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1年4月27日,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萬噸廢鋼鐵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10409),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位于青田縣溫溪鎮小峙工業園區,租用浙江青山鋼管有限公司北側部分車間作為生產以及堆放場所,租用場地建筑面積10368m2,通過購置等離子剪切機、扒皮機、修磨機、打包機等生產設備等設備,,現已形成年加工30萬噸廢鋼鐵的生產規模。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項目員工33人,年工作300天,實行一班制,夜間不生產,廠區內食宿依托浙江青山鋼管有限公司園區食堂和宿舍。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21年在青田縣經濟商務局立項(項目代碼:2104-331121-07-02-174840 )。2021年4月,企業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寫了《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萬噸廢鋼鐵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于2021年4月21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萬噸廢鋼鐵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備案通知書》2021-008號文件。項目2021年4月竣工調試,調試期間,企業未收到環保處罰與投訴。
3、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為9800萬元,環保實際投資約42萬元,占總投資的0.43%。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萬噸廢鋼鐵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項目實施內容與環評及批復要求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根據“環評文件”和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保設施: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經浙江青山鋼管有限公司原有化糞池預處理后納管,進入金三角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入甌江。
2、廢氣
廢氣主要為氣裝卸、運輸粉塵、修磨粉塵及等離子切割煙塵。各類粉塵產塵量很小,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并加強車間通風換氣。
3、噪聲
本項目噪聲要為扒皮機、修磨機和切割機等設備以及裝卸廢鋼噪聲。通過車間隔聲、合理布局和維護保養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固廢主要為廢鋼中的廢雜物、液壓油切削液桶及職工生活垃圾。廢雜物(廢木條、廢塑料)等回收外售;液壓油切削液桶暫存于危廢倉庫,由廠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一并由環衛部門處理。
四、環保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可知:
1、廢水
浙江青山鋼鐵有限公司廢水排口pH值范圍及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動植物油日均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指標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標準。
2、廢氣
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最大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相應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敏感點小峙村民房處環境空氣中的總懸浮顆粒物濃度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要求。
3、噪聲
公司四側廠界晝間噪聲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的3類標準限值。敏感點小峙村晝間環境噪聲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標準。
監測調查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五、現場檢查意見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萬噸廢鋼鐵項目環保手續基本齊全。根據《青田瑞浦金屬回收有限公司年加工30萬噸廢鋼鐵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驗收組建議通過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