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21年4月24日,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 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210403,驗收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文件等要求對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現場檢查會,并審查了驗收監測報告以及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資料內容,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以及企業自主驗收相關要求,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生產各種中、高檔PU系列鞋里革、沙發革、揉紋革、箱包革及服裝革的公司,企業成立于2005年,位于麗水市水閣工業園區金亭路38號。企業總占地面積為2570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2553平方米。
為進一步推進開發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提升開發區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循環經濟發展戰略及近期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5號)、《國家發改委、財政部關于推進園區循環化改造的意見》(發改環資(2012)765號)以及《關于浙江省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3)146號)等文件要求,并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請組織推薦2015年園區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備選園區的通知》,編制并報送了《麗水經濟開發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經專家評審,國家發改委發布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同意關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等25個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麗水市經濟開發區將根據上報的實施方案,對園區內的五十多家企業進行轉型升級改造。
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屬于“循環化改造項目”之一,為響應國家循環化改造試點示范區,企業投資1195萬元,實施“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項目主要涉及改造內容包括:項目推進5條生產線(3濕2干)、3臺三版印刷機、1臺連續揉紋機、2臺小型揉紋機、2臺壓花機,建設配套蒸汽管線及計量設備,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設1套合成革干法生產線自動配料系統、1套合成革濕法自動配料系統,改造5條生產線自動涂臺系統,減少原料損失。新增3套濕法線高溫廢熱回收處理設施,推進余熱回收利用,密封生產線;改造生產線以及配料倉庫的負壓吸收系統,提高有機廢氣的回收利用率。廠區東側為內河和山坡;南側為麗水市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側為鑫龍皮飾有限公司;北側為浙江速達鞋材有限公司。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項目實際員工132人,實行二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00天。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6年9月委托杭州博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并于2016年9月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關于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麗環建[2016]37號),現項目已建成投入運行,相應配套的主體工程及配套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正常。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1195萬元,環保投資850萬元,占比71.12%。
(四)驗收范圍
本項目驗收范圍為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相關設備及其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勘查,項目建設地點、生產內容、規模、工藝、生產設備及原輔材料等與環評報告書基本一致。項目產生的生產性廢水(濕法線生產廢水、DMF噴淋塔廢水、洗桶廢水等)不再通過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由企業設置的廢水泵和管道打入儲罐中收集,委托浙江陜鼓化學有限公司集中處置,故也無精餾設備,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廢水主要有初期雨水、濕法生產廢水、DMF噴淋塔廢水、洗桶廢水、蒸汽冷凝水、設備間接冷卻水、沖洗廢水、揉紋廢水、職工生活污水。另外項目采用集中供熱后,不再產生鍋爐除塵廢水。
(1)廢水收集處理
項目對有機廢氣噴淋收集池采取“三防”措施,防止廢水跑冒滴漏,產生的噴淋廢水經廢水泵打入儲罐中進行廢水收集工作;項目產生的濕法生產廢水通過管道+廢水泵打入儲罐中完成廢水收集工作;洗桶廢水經收集池收集,經水泵打入儲罐中進行廢水收集工作。以上三股廢水委托浙江陜鼓化學有限公司處置;
地面沖洗廢水、揉紋廢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污水處理站處理,最后納管排放。
(2)初期雨水
項目廠區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落實。建立較為完善的雨水、污水管道,并對明管明渠張貼標識,初期雨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納管排放。
(3)濕法生產廢水
濕法生產線生產過程中,主要設備凝固槽中配有一定比例的DMF和水,當把在漿料中浸漬后的基布放入凝固槽時,漿料中的DMF即溶于水,失去DMF的PU漿料就在基布上形成一層多孔的膜(凝固),再在水洗槽內水洗并軋出殘存的DMF。因此,生產中必須不斷的補充水以保證凝固槽和水洗槽的濃度恒定,產生的DMF廢水通過廢水泵打入DMF廢水儲罐中收集,委托浙江陜鼓化學有限公司處置。
(4)DMF噴淋塔廢水
項目濕法生產線、干法生產線、三版生產線、配料間等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收集后,采用噴淋塔吸收。廢氣回收塔采用水吸附廢氣中的DMF,噴淋廢水需定期更換,更換頻次為7天/次,每次更換量約為50t,全年更換40次,則噴淋廢水產生量為2000t/a,該股廢水由企業設置的水泵打進儲罐中收集,后續委托浙江陜鼓化學有限公司代為處置。
(5)洗桶廢水
企業的漿料需采用混合機和攪拌機進行配料后使用,配好的漿料需分裝到各個配料桶中,移至生產線使用。配料桶在企業設置的清洗池中處理,產生的廢水可通過水泵管道打入儲罐中收集。該股廢水同樣委托浙江陜鼓化學有限公司代為處置。
(6)蒸汽冷凝水
蒸汽冷凝水按照蒸汽使用量的 80%則算,則蒸汽冷凝水產生量為26332t/a,該類水因在蒸汽管道中冷凝成水,不參與生產不接觸產品,屬于清下水,由企業收集后回用生產不外排。
(7)間接冷卻水
企業干法生產線、印刷、壓花等設備均用到冷卻水,冷卻水不與產品及設備外部油污接觸,屬于間接冷卻水,冷卻水經冷卻管進入設備,循環排出后通過冷卻塔降溫后循環使用。同時冷卻水由于揮發需要定期補水,補水量約3430t/a。
(8)地面沖洗廢水
項目車間定期沖洗產生的地面沖洗水,排入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納入園區市政污水管網。
(9)揉紋廢水
水揉機使用后產生的揉紋廢水,主要成分是皮革碎屑和皮革中的有機溶劑,經企業收集后打入污水站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納入園區市政污水管網。
(10)生活廢水
項目生活廢水經廠區化糞池預處理后排入廠區污水站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納入園區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經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外排。
2、廢氣
(1)工藝廢氣產生工段
項目工藝廢氣主要是溶劑的揮發,溶劑的揮發來源有:①各類漿料的配制過程;②濕法生產線、干法生產線、三版印刷等生產線涂刮、烘干等溶劑的揮發。
①漿料配制處理
項目后段漿料的配制在攪拌機中完成,配制過程在室溫下進行。企業將配料工序放置封閉的房間內,每臺攪拌機上方設置集氣罩用來收集配制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的廢氣經企業建設的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
②生產線涂刮
項目濕法生產線、干法生產線、三版印刷等生產加工在各自車間生產線上進行,其主要的產污工序有涂料臺、傳送系統、烘箱及放卷收卷等系統組成,漿料中的有機廢氣在涂布、印刷、傳送、烘烤過程將全部釋放,其中主要的工藝廢氣產生點位于涂料臺、烘箱之間的貼合、傳輸區域、烘箱等。
本項目在流水線的工藝廢氣產生點如涂料臺、涂覆區域和烘箱之間的貼合、傳輸區域采用包圍型櫥窗式集氣設計,涂臺設置移門,使工人通過移門進出,采用操作臺上吹氣,頂上抽氣方式收集廢氣。同時烘箱做到全封閉,上方設抽氣裝置,確保烘烤過程中的廢氣全部收集。
(2)污水站臭氣
企業對污水處理站主要構筑物調節池、沉淀池等進行密封加蓋收集廢水處理過程產生的臭氣,收集的廢氣通過風機引入uv光催化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高空排放。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轉噪聲,通過合理選用低噪聲的生產設備,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并對其采用減震、隔聲措施。
4、固廢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有包裝廢物、生活垃圾、不良基布、廢革、污泥、廢離型紙、廢包裝桶、廢擦刀布。
(1)一般廢物
①包裝廢物:項目包裝過程及原料拆包過程中產生包裝廢物,主要成分是塑料袋、紙盒等,由企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②生活垃圾:項目員工生活過程中會產生垃圾,主要成分是包裝袋、紙屑等,由企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③廢革:主要來自于三版印刷生產之后產生的廢棄皮革和部分邊角料,主要成分是廢革料,由企業收集后委托麗水市太子皮革廠生產廢品整理回收服務部進行回收。
④廢離型紙:主要來自干法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離型紙,主要成分是離型紙,由企業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⑤不良基布:主要來自濕法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基布,主要成分是布,由企業收集后委托麗水市太子皮革廠生產廢品整理回收服務部進行回收。
⑥污泥:主要來自污水處理站廢水壓濾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現狀企業收集后暫存廠區內,后續委托污泥焚燒單位處置。
(2)危險廢物
①擦刀布: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擦刀布,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中規定的危險廢物(HW49),由企業收集后暫存危廢間,做好臺賬及標志標識,并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處理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②廢包裝桶:主要來自于原料使用過程中產生廢包裝桶。由企業收集后暫存危廢間,做好臺賬及標志標識,委托麗水市永峰桶業有限公司回收。
(1)為了保護地下水環境,企業采取從源頭上控制對地下水的污染。對各種工藝設備和物料運輸管路采用防滲漏材料,防止和減少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合理布局,減少污染物泄漏途徑。
針對污染特點設置地下水、土壤重點污染防滲區和一般污染防滲區。
①項目重點污染區防滲措施為:危廢貯存間,儲罐區、原料堆放區,生產車間,廢氣處理設施區域采取混凝土進行地面硬化;危廢貯存間設小圍堰,地面加裝不銹鋼板托盤;原料堆放區,生產車間地面涂刷環氧樹酯;
②一般污染區防滲措施:垃圾箱放置地、成品倉庫地面采取水泥混凝土進行地面硬化。
③營運期嚴格管理,加強巡檢,及時發現污染物泄漏;一旦出現泄漏及時處理,檢查檢修設備,將污染物泄漏的環境風險事故降到最低。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明,驗收監測期間,主體設備運行正常,生產負荷工況大于75%,驗收監測結果如下:
1、廢水
項目廠區污水站排放口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LAS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要求;特征因子DMF排放濃度符合《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1902-2008)中新建企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項目雨水收集池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項目干法廢氣處理設施、濕法廢氣處理設施、濕法烘干段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VOCs、DMF排放濃度均符合《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02-2008)中新建企業排放標準要求;后段廢氣處理設施DMF排放濃度符合《麗水水閣工業區合成革生產企業環境污染調查評估及整治對策分析咨詢報告》(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的建議值(即≤40mg/m3),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標準要求。
項目污水站廢氣處理設施排氣筒出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速率和排放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標準要求。
根據廢氣處理效率結果核算,項目1#干法生產線廢氣處理設施DMF處理效率為99.64%,項目2#干法生產線廢氣處理設施DMF處理效率為94.41%。符合環評提出有機廢氣處理效率達90%以上要求。
無組織廢氣: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DMF、VOCs濃度均符合《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902-2008)中企業邊界排放標準要求;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廠界標準要求。
(3)噪聲
項目廠界東側、南側、西側、北側的晝間噪聲和夜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包裝廢物、生活垃圾、廢離型紙由企業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革、不良基布由企業收集后委托麗水市太子皮革廠生產廢品整理回收服務部進行回收;污泥由企業收集暫存廠區,委托污泥焚燒單位處置。
項目一般固廢處理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物控制標準》(GB18599-2001)的要求。
擦刀布、廢包裝桶由企業分類收集后暫存于危廢間(危廢間內已做“三防措施”),相關的危廢臺賬及標志標識已建立,擦刀布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進行安全處置。廢包裝桶則委托麗水市永峰桶業有限公司進行回收。
(5)總量控制
根據總量核算,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中的VOCs、COD、NH3-N符合環評建議相應控制值。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環保手續基本齊全。根據《浙江豪豐合成革有限公司年產1200萬米合成革升級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我司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1日
聯系人:崔博
聯系電話:13905880087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