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1年8月12日,浙江亞舒麗新材料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亞舒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海綿制品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1080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項目位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綠谷大道376號,租用浙江太特閥門有限公司空閑廠房,租賃面積 7496m2。增加電鍋爐、切割機等輔助生產設備并整合原有生產設備,達到年產5000噸海綿制品的產能。企業東側為麗水龍鼎節能玻璃有限公司;南側為上海城建建設實業集團新型建筑材料麗水有限公司;西側綠谷大道;北側為麗水市隆貿機械有限公司。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項目員工15人,年工作320天,實行一班制,其中發泡流水線生產4h/d,其余工序8h/d。夜間不生產,廠區內不設食宿。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1年5月,企業委托山東繼盛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浙江亞舒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海綿制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021年6月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以麗環建開[2021]19號文件批復。
(三)投資情況
項目通過投資52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5萬元,占總投資的11%。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亞舒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海綿制品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調查,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 廢水:廠區實行雨污分流。項目外排廢水僅為生活污水,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和相應標準要求后,通過排放口納入工業園區污水管網,由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統一排放。
2.廢氣:項目儲罐呼吸廢氣、破碎粉塵和少量再生海綿生產線廢氣無組織排放;發泡生產線廢氣收集后經過二級活性炭吸附+水噴淋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排放。
3.噪聲: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產生于發泡線、破碎機、海綿再生機的運行噪聲,企業主要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噪聲排放:生產機械選購先進的低噪設備,對高噪設備安裝減震器,車間內合理布局,夜間不生產。
4.固體廢物:廢塑料膜、廢牛皮紙收集后出售給物資回收單位,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空包裝桶由廠家回收作為原始用途,廢活性炭原委托浙江金泰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固體廢棄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中的有關規定。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10801):
1.廢水:本項目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總氮能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B 級標準。
2.廢氣: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非甲烷總能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廠界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最高濃度能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廠房外監控點非甲烷總烴濃度能達到《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監測結果表明:企業廠界東側、南側、西側、北側晝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廢:經調查,廢塑料膜、廢牛皮紙收集后外售至物資回收單位,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一般固體廢棄物貯存、處置基本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
空包裝桶委托廠家回收作為原始用途,廢活性炭收集后暫存于危廢倉庫,委托浙江金泰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置基本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中相關規定。
5.總量控制:根據總量核算,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符合環評批復中總量指標建議值要求。
五、驗收檢查意見
浙江亞舒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海綿制品項目竣工建設、試運行檔案資料基本符合驗收要求;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目前已整改完畢,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