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1年12月31日,麗水市梅岙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麗水市梅岙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豬養殖場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報告》,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批復文件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麗水市梅岙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豬養殖場建設項目建設于麗水市蓮都區紫金街道灣岙村梅岙2號。項目建設干清糞標準化欄舍9棟,合計建筑面積9600m2,層數為一層或兩層磚木結構;建設有機物處理車間一座,建筑面積40m2,單層鋼架結構;管理用房一棟,建筑面積648m2,雙層磚木結構;倉庫一棟,單層磚木結構,建筑面積320m2;飼料加工車間一棟,單層磚木結構,建筑面積400m2;消毒室一棟,單層磚木結構,建筑面積20m2,總建筑面積11388m2。項目引進種豬500頭,配制標準化智能養豬生產設備、防疫設備、糞污治理環保設備,配套建設必須的輔助基礎設施,實現年存欄量4074頭(實際存欄量6000頭,其中1926頭仔豬不計入限養存欄量,本項目限養存欄量4074頭),年出欄優質商品豬12000頭。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4月,企業委托上海建科環境技術有限公司編制了《麗水市梅岙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豬養殖場建設項目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20年4月16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對該項目的批復文件(蓮環建[2020]10號)。
(三)項目環保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16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合計350.5萬元,占總投資的20.9%。
(四)項目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表及現場檢查:項目生產工藝、項目性質、建設地點、生產規?;景凑窄h評及批復要求建設完成。生產設備按照實際需求進行調整,但對整體豬群存欄、出欄量不造成影響。
環保設施變動情況:項目原設計飼料加工處理經布袋除塵后15m排氣筒排放,現實際飼料封閉破碎、混合和輸送,產生的粉塵收集回用。項目原設計集污池廢氣和污水處理站廢氣經收集通過微生物除臭網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現實際經過集污池封閉,內部廢氣收集經微生物除臭藥劑噴淋后15m排氣筒排放,污水站進行人工噴霧除臭。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來自養殖廢水、有機肥處理間廢水、噴淋廢水、廠區初期雨水和職工生活污水。
養殖廢水:主要為豬尿、養殖系統撒漏水、豬舍沖洗水和豬舍內水簾水。其中豬尿、豬舍內撒漏水、沖洗水均由豬舍內集污溝進入集污管道,匯至集污池。水簾水循環使用,僅在損耗時補充。
噴淋廢水:項目主要采用消毒劑稀釋消毒,采用微生物除臭劑進行除臭,豬舍內采用智能微生物霧化除臭設備內進行噴霧除臭,廠區內采用水稀釋后進行人工噴灑,主要噴灑點位為污水站、有機肥處理間。以上噴淋水均損耗。項目集污池采用噴淋除臭,噴淋水添加除臭劑,噴淋水直接進入集污池,后至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綠化或回用。
有機肥處理間廢水:有機肥處理間在異位發酵過程中會產生少量發酵液,發酵液大部分被吸收后自然蒸發,少量隨地勢進入處理間外收集槽,后泵至集污池,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綠化或回用。
生活廢水:排入集污池后至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綠化或回用。
初期雨水:項目雨水主要為廠區內道路和屋頂雨水。徑流依托原有山澗,在山澗設置多處蓄水槽,蓄水槽內安裝水泵。地面雨水隨地勢流入山澗,屋頂雨水順雨水溝收集后管道接至蓄水槽,后回用于豬舍內部沖洗。
(二)廢氣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豬舍臭氣、有機物處理間臭氣、集污池臭氣、污水站臭氣、飼料加工投喂粉塵、沼氣和食堂油煙。
豬舍臭氣:豬舍臭氣來自豬的糞便、污水等腐敗分解和豬新鮮糞水帶出的臭氣。豬舍主要采用智能微生物霧化除臭設備進行噴霧除臭,噴淋液內添加生物除臭劑。
有機物處理間和污水站臭氣:項目有機物處理間內有機肥會進行發酵,產生少量發酵臭氣,污水站處理過程中會產生惡臭。由于場地限制等因素,企業對有機物處理間和污水站進行人工噴霧除臭,噴淋液內添加生物除臭劑。
集污池臭氣:項目集污池處封閉,內設噴頭進行噴淋除臭,噴淋液內添加生物除臭劑。集污池惡臭尾氣通過鼓風機引風由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飼料加工投喂粉塵:項目設1個飼料加工間,飼料加工均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粉碎機和攪拌機均密閉作業,粉碎機尾氣排放粉塵通過軟管重新接入攪拌機內部進行利用。加工完成的飼料存于飼料倉,后由密閉管道輸送至豬舍喂食。
沼氣:項目沼池埋地,通過池體上部管道收集沼氣,沼氣收集后接入生活用房食堂,經家用式沼氣凈化器處理后用于灶臺供氣。
食堂油煙:經家用式油煙機處理后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于各類風機、水泵粉碎機等機械設備運行噪聲和生豬養殖叫聲。通過選用先進的低噪設備,對高噪設備安裝減震器且高噪工序且飼料加工夜間不生產,廠區內部通過合理布局,夜間員工值班看守豬群、科學喂養等措施來減少噪聲污染。
(四)固體廢物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豬糞、沼渣、污泥、病死豬、醫療廢物、飼料殘渣、廢包裝材料和職工生活垃圾。
豬糞、沼渣、污泥:大部分豬糞經機械干清糞和集污池固液分離后進入有機物處理車間生產有機肥,少量進入污水內。沼渣經泥水分離后進入有機物處理間生產有機肥,污泥與豬糞、沼渣一同進入有機物處理間生產有機肥。
病死豬:運至蓮都區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場統一處理。
醫療廢物:目前暫無產生,產生則暫存于獸醫間內,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置。
飼料殘渣:主要為生豬進食后豬舍剩余飼料,隨糞便一同進入有機物處理間生產有機肥。
廢包裝材料:項目廢包裝材料主要為廢編織袋,均自行利用于有機肥裝裹。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麗水市梅岙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豬養殖場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報告》:
1、廢水
項目綜合廢水經污水站處理后回用水的pH值范圍、色度、濁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溶解性總固體、溶解氧濃度和總大腸菌群數均能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 GB/T18920-2002 )中沖廁及城市綠化標準。
企業出場雨水溝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濃度和糞大腸菌群數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標準,懸浮物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新污染源第二類污染物一級排放標準要求。
2、廢氣
項目集污池有組織排放的臭氣濃度和氨、硫化氫排放速率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二級相應標準。
項目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監控點濃度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無組織排放的惡臭氣體能達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593-2005)中集約化畜禽養殖業惡臭排放標準。
3、噪聲
項目廠界東側、南側、西側、北側晝間、夜間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經現場檢查,麗水市梅岙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生豬養殖場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及批復文件要求的環保措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驗收工作組認為可以通過該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