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2年1月14日,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220102),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工程位于麗水市蓮都區南明山街道潘田村,由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負責營運,總占地面積33933.75m2,建筑面積19192.86m2。為徹底解決麗水市區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低的問題,實現生活垃圾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2018年3月1日,麗水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由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負責建設和營運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1臺處理量為600t/d的機械爐排焚燒爐+1臺中溫次高壓余熱鍋爐+1臺18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同時配置2套處理量為150t/d的廚余垃圾預處理系統,并對原有工程進行改造。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擴建后全廠勞動定員63人,本次擴建新增勞動定員10人,生產崗位采用四班三運轉工作制,全年運行8000h。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委托上海環科環境評估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9年1月15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的批復(麗環建[2019] 7號)。項目于2019年2月開工建設。2020年3月,根據對麗水地區近期生活垃圾產生現狀的調查分析,二期垃圾焚燒處理線較長時間內無法達產,根據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等部門單位的要求,企業對二期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線接收情況進行調整,接收處理160t/d類生活垃圾工業固廢,調整后處理工藝、性質、處理能力、設備、環保設施均保持不變,各污染物排放量未突破原環評審批量。項目先行驗收部分于2021年9月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目前實際配套建設1臺處理量為600t/d的機械爐排焚燒爐+1臺中溫次高壓余熱鍋爐+1臺18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同時配置1套處理量為150t/d的廚余垃圾預處理系統。全廠生活垃圾焚燒總處理能力為1000t/d(含預處理后的廚余垃圾115t/d,類生活垃圾工業固廢160t/d)。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申領排污許可證,許可證編號:9133110078292686XH001Q ,本項目建設后于2020年11月4日申請變更登記。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333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57萬元,占18.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先行驗收,驗收內容為:全廠生活垃圾焚燒總處理能力為1000t/d(含預處理后的廚余垃圾115t/d,類生活垃圾工業固廢160t/d),即原有的1條400t/a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線和新建的1條600t/d的生活垃圾焚燒處理線、1條150t/d的廚余垃圾預處理線及相應的配套設施。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調查,項目余熱鍋爐機組參數按照實際需求進行調整且已在麗水市發改委備案,目前企業1條150t/d廚余垃圾處理線未上,實際配套建設1臺處理量為600t/d的機械爐排焚燒爐+1臺中溫次高壓余熱鍋爐+1臺18MW凝汽式汽輪發電機組,同時配置1套處理量為150t/d的廚余垃圾預處理系統。全廠生活垃圾焚燒總處理能力為1000t/d(含預處理后的廚余垃圾115t/d,類生活垃圾工業固廢160t/d),建設一套滲瀝液污水處理設施(200t/d);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垃圾滲濾液、廚余垃圾處理廢水、沖洗廢水、反沖洗水、濃水、鍋爐排污水、循環排污水、初期雨水以及生活污水等。垃圾滲瀝液、廚余垃圾處理廢水、沖洗廢水、初期雨水經滲瀝液處理設施(200t/d,處理工藝為“預處理+氨吹脫+ UASB厭氧+MBR系統(二級A/O+超濾UF)+膜深度處理(DTRO)”)處理達標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產生的濃縮液全部回噴垃圾庫經生活垃圾最終入爐焚燒,反沖洗水、濃水、鍋爐排污水沉淀處理后納市政污水管網,生活廢水經隔油池或化糞池預處理后達標納管,納管廢水最終進入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循環排污水少量排入雨水管。公司利用污水站設置200m3應急池,廠區內設設2個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積分別為主廠區350m3,污水站36m3。
2、廢氣:項目廢氣主要為焚燒煙氣、惡臭廢氣和料倉、灰庫、渣場粉塵。
項目新建1臺600t/d垃圾焚燒爐,產生的煙氣單獨經由新建的“SNCR(爐內噴氨水)+半干法(石灰漿溶液)+干法(氫氧化鈣干粉)+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煙氣處理系統處理,該廢氣處理工藝和原有的垃圾焚燒爐(400t/d)一致,兩臺焚燒爐煙氣單獨處理后至1根120m雙內筒集束式套筒煙囪高空排放。
垃圾庫房、垃圾輸送系統采用全密閉形式,垃圾運輸引橋封閉,垃圾庫房安裝自動門關啟,庫內臭氣由一、二次風機從垃圾庫上部引風,庫內形成負壓,臭氣進入爐內燃燒。焚燒線事故停運或檢修時,垃圾庫廢氣經垃圾庫外1套等離子除臭裝置處理后25m高空排放(110000m3/h)。
滲濾液處理站進行加蓋封閉,蓋頂設集氣管道,收集的廢氣和氨吹脫塔廢氣引入垃圾庫作為焚燒爐助燃空氣;廚余垃圾預處理車間接收間內設有料坑,料坑上方設置有除臭法蘭接口,與除臭系統銜接,使料倉處于微負壓,收集的臭氣通過軸流風機輸送至垃圾庫作為焚燒爐助燃空氣。
項目改建的石灰倉、活性炭儲倉、渣庫和原有的飛灰庫頂部均利用原有的倉庫頂部布袋除塵器,裝卸起塵經除塵處理后通過頂部15m高排氣筒排放。
3.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本項目固廢主要為飛灰和爐渣,廢濾袋、廚余垃圾預處理產生的鐵磁類物質、污水處理污泥和廢礦物油以及生活垃圾。飛灰經螯合劑穩定化處理,經檢測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 16889-2008)的要求后,運送至務嶺根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外運至麗水雅邦建材有限公司綜合利用;鐵磁類物質出售綜合利用;污水處理污泥、生活垃圾進爐焚燒;廢濾袋、廢礦物油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220102):
1、廢水:驗收監測期間,回用水中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性總固體和石油類均能達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中冷卻用水(直流冷卻水)及洗滌用水水質標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中道路清掃及城市綠化水質標準。污水總排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總氮、懸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類均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能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各重金屬濃度能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規定的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氣:驗收監測期間,1#、2#焚燒爐煙氣處理設施排放口中煙氣黑度、顆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氫和汞及其化合物、鎘、鉈及其化合物(以Cd+Tl計)、 銻、砷、鉛、鉻、鈷、銅、錳、鎳及其化合物(以Pb+Sb+As+Cr+Co+Cu+Mn+Ni計)濃度和二噁英均能達到《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表4排放標準和企業自行排放控制指標。備用等離子設備處理排放的NH3、H2S等惡臭污染物排放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25m排氣筒排放標準。
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廠界無組織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廠界標準要求。
3、噪聲:項目四側廠界晝、夜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2類標準的要求。
4、總量控制情況: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如下:化學需氧量7.29t/a、氨氮0.73t/a,煙粉塵1.6t/a、二氧化硫4.904t/a,氮氧化物279.2t/a,重金屬0.0158t/a,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竣工驗收監測要求。
五、驗收檢查意見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麗水旺能環保能源有限公司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建設、試運行檔案資料基本符合驗收要求;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會議建議麗水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二期)擴建工程通過先行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