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2年2月26日,縉云縣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縉云縣雙潭水廠二期擴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2020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縉云縣雙潭水廠設計規模10.0萬m3/d,其中一期工程 5.0萬m3/d于2005年建成投產,已完成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由于供水量已不滿足供水需求,縉云縣啟動了雙潭水廠二期擴建工程??N云縣雙潭水廠二期擴建工程位于縉云縣五云街道周村雙潭庵,現雙潭水廠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增設反應池、沉淀池和清水池、V型濾池、配水井以及相關管線和設備,對原有脫水機房、加藥間進行改造,實現新增供水能力5.0萬m3/d,目前總供水規模達到10.0萬m3/d。
勞動定員及生產班制:項目職工人數20人,年工作日為365天,采取三班工作制,提供食宿。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12月,縉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縉云縣雙潭水廠二期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1月27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縉云分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批復文件(麗環建縉[2021]3號)。項目于2021年12月建成投入試運行,由縉云縣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運營。目前已委托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完成驗收監測。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4718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2萬元,占總投資0.89%。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縉云縣供排水有限責任公司縉云縣雙潭水廠二期擴建工程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調查,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 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污泥濃縮池產生的上層清液、脫水機房濾液和濾池反沖洗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或隔油池預處理后進入污水集中收集池,和脫水機房濾液一并納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縉云縣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放。污泥濃縮池產生的上層清液和濾池反沖洗水由回用水池收集后至進水管回用于生產。
2、廢氣:項目廢氣主要為食堂油煙。食堂油煙家用油煙機處理后引至食堂樓頂排放。
3.噪聲:項目噪聲主要為空壓機、離心泵、污泥泵等各類機械設備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車間隔聲、減振等措施來降低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本項目固廢主要為污泥、生活垃圾。污泥委托縉云縣環境衛生管理處填埋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1、供水水質:驗收監測期間,水廠供水水質各指標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標準要求。
2、廢水: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相應要求。
3、廢氣:項目食堂油煙廢氣排放能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中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限值。
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控點的顆粒物濃度與參照點濃度差值均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4、噪聲:項目廠界晝、夜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要求。
5、總量控制情況:本項目無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五、現場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縉云縣雙潭水廠二期擴建工程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目前已整改完畢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