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2018年9月21日,青田東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了自行驗收工作組(名單詳見附件),召開了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配套砂石料加工廠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青田縣經信局、青田縣砂辦、臘口鎮政府、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環評單位)、縉云蘭口礦山機械設備修理廠(治理單位)。與會代表進行了現場檢查,經認真討論,形成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青田東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配套砂石料加工廠項目位于青田縣臘口鎮石塔村五里亭堀,地塊總用地面積為7712m2。項目采用破碎、篩選的生產工藝,購置喂料機、主破碎機、圓錐破碎機、振動篩等國產設備,建成后將對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產生的洞渣、棄渣加工處置, 生產的砂石料為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提供配套服務。設計生產能力為年產15萬噸砂石料。工程實際總投資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40萬元,占總投資比例10%。本項目于2018年4月開工建設,2018年5月投入試運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運行基本正常,基本具備了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條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8年2月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配套砂石料加工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3月取得了青田縣環境保護局的批復(青環審[2018]21號)。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配套砂石料加工廠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及企業提供資料,與環評報告及批復基本一致,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青田東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配套砂石料加工廠項目根據“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相應的環保設施:
1、 廢氣
主要為破碎、篩分粉塵及裝卸粉塵、廠區揚塵等。項目對廠區地面及道路定期噴淋抑塵;破碎生產區域安裝霧化噴頭,篩分、破碎和輸送過程中采用濕法作業,破碎及篩分工段用彩鋼瓦進行封閉。
2、 廢水
生產廢水經絮凝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產;生活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農戶清運作有機肥利用。
3、噪聲
噪聲主要為破碎、篩分及裝卸噪聲。項目破碎、篩分工序用彩鋼瓦封閉,對主要噪聲設備采取了隔聲降噪措施。
4、固體廢物
項目沉淀污泥由磚廠清運綜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集中處理。
四、 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180059):
1、廢氣
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敏感點石塔村環境空氣中總懸浮顆粒物濃度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
2、噪聲
項目四周晝間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敏感點石塔村晝間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要求。
五、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青田東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麗水市水閣至臘口公路工程配套砂石料加工廠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廢氣、廢水、噪聲、固廢等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并已按檢查組建議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9月29日-10月31日
聯系人及電話:徐慶南15257824098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