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2022年9月15日,青田縣水利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治理工程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驗收工作組(名單詳見附件),與會代表進行了現場檢查,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匯報了項目竣工驗收調查情況,經認真討論,形成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治理工程項目位于青田縣東源鎮項村至東源鎮區,工程新建防洪堤長1465.5m,加固防洪堤901.5m,新建護岸290m,新建堰壩3座,修復老堰壩1座,河道疏浚3500m,共計6.44萬方。
2012年7月委托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編制了《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治理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2年7月27日取得了原青田縣環境保護局《關于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治理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青環綜[2012]61號)。2017年10月,工程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2022年7月,由麗水市萬源水利水電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防洪堤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并于同年9月2日在青田縣水利局進行備案。
(二)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74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0萬元,占總投資的13.2%。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治理工程項目整體驗收。
二、 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報告及監理報告,工程永久占地由58035m2減少為17800m2,新建防洪堤有所加長,加固防洪堤減少,新建護岸290m,修復老堰壩1座,河道疏浚減少1783m,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QX(竣)20220904)、《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報告》、《施工監理報告》等及現場調查:
(一)廢氣
施工期運輸車輛在進出施工場地時均進行了沖洗,運輸過程中材料做到了密閉運輸,采用商品混凝土,臨時堆料場周邊設置磚砌墻圍護,物料加蓋堆放,在易揚塵段進行了灑水防塵。
(二)廢水
施工過程中在施工區設置了臨時溝槽、沉淀池,收集的施工廢水和淤泥瀝液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采用修建防滲旱廁,收集后用于周邊農地灌溉。中轉料場周邊采用草包袋防護,草包袋外側設置排水溝,排水溝出口處設置沉砂池,收集的瀝液沉淀后排入河道。
(三)噪聲
施工過程中做到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不施工,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維修保養。
(四)固體廢物
工程實際開挖土石方9.18萬m3,回填土石方5.44萬m3,綜合利用開挖方1.49萬m3,產生借方3.95萬m3均通過合法商購解決,產生余方7.69萬m3全部外運至項村工業園區回填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五)生態保護
工程永久占地變為水域、堤壩和綠化用地,對該段河道產生一定美化效果。工程建設所帶來的各水土流失區域均得到有效治理和改善。除水面、建筑物及硬化路占地以外,工程施工用地都得到了平整、綠化,臨時占地施工結束后均已落實了相關生態措施恢復植被,施工棄方運至高湖鎮東三工業園區回填利用。根據項目水保驗收報告,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積達3.22hm2,水土流失總治理度達到99.69%,工程區土壤侵蝕強度逐步恢復到 400t/km2·a 以下,土壤流失控制比達 1.6,共實施植物措施面積為0.23hm2,工程區林草植被恢復率達95.83%,項目區總體林草覆蓋率為7.43%。
(六)公眾意見調查
本工程拆遷建筑物面積為0.16hm2,拆遷房屋都屬于違章建筑,不涉及安置問題;采取的生態恢復和環保措施得到了周邊居民的認同,對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態度滿意,施工期間沒有引發當地群眾糾紛,施工期間沒有接到環保投訴。
四、營運期環境影響
(一)地表水
施工期2014年~2017年石溪斷面水質情況均為地表水Ⅱ類,施工期對下游水質影響不大。營運期工程所在地上下游和工程段地表水水質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符合環境功能要求。
(二)空氣環境
工程所在地環境恢復良好,各環境空氣指標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
本項目實施后,周邊水環境、空氣環境現狀均較好,符合環境功能要求,本工程的實施未對區域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
五、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治理工程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要求的建設內容及環保要求,建設期間未發生污染投訴事件,地表水及聲環境現狀可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工作組建議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