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2022年9月15日,青田縣水利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青田縣船寮溪高湖段防洪堤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驗收工作組(名單詳見附件),與會代表進行了現場檢查,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匯報了項目竣工驗收調查情況,經認真討論,形成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青田縣船寮溪高湖段防洪堤工程位于高湖鎮徐岸橋至東三公路橋、支流桐溪源東坑口電站廠房下游已建堰壩至源口公路橋段,河道治理長度為4858m,新建防洪堤994.9m,加固防洪堤2883.6m,河道疏浚長2260m,新建護岸290m,新建下河踏步52個,新建排水箱涵1座,新建堰壩6座,修復老堰壩1座。
2012年7月委托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編制了《青田縣船寮溪高湖段防洪堤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2年7月27日取得了原青田縣環境保護局《關于青田縣船寮溪高湖段防洪堤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青環綜[2012]60號)。2017年10月,工程建設完成并投入使用。2022年7月,由麗水市萬源水利水電工程技術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青田縣船寮溪東源段防洪堤工程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并于同年9月2日在青田縣水利局進行備案。
(二)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2983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5萬元,占總投資的2.85%。
(三)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青田縣船寮溪高湖段防洪堤工程整體驗收。
二、 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報告及監理報告,項目增加臨時占地13600m2,施工結束后已落實生態恢復措施,增建下河踏步 52 個、排水箱涵 1 座,增加建設堰壩6個,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QX(竣)20220905)、《項目建設管理工作報告》、《施工監理報告》等及現場調查:
(一)廢氣
施工期運輸車輛在進出施工場地時均進行了沖洗,運輸過程中材料做到了密閉運輸,采用商品混凝土,臨時堆料場周邊設置磚砌墻圍護,物料加蓋堆放,在易揚塵段進行了灑水防塵。
(二)廢水
施工過程中在施工區設置了臨時溝槽、沉淀池,收集的施工廢水和淤泥瀝液經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采用修建防滲旱廁,收集后用于周邊農地灌溉。中轉料場周邊采用草包袋防護,草包袋外側設置排水溝,排水溝出口處設置沉砂池,收集的瀝液沉淀后排入河道。
(三)噪聲
施工過程中做到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不施工,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維修保養。
(四)固體廢物
工程實際開挖土石方27.79萬m3,回填土石方10.0萬m3,綜合利用開挖方3.82萬m3,產生借方6.18萬m3均通過合法商購解決,產生余方23.97萬m3,全部外運至高湖鎮東三工業園區回填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五)生態保護
工程永久占地變為水域、堤壩和綠化用地,對該段河道產生一定美化效果。工程建設所帶來的各水土流失區域均得到有效治理和改善。除水面、建筑物及硬化路占地以外,工程施工用地都得到了平整、綠化,臨時占地施工結束后均已落實了相關生態措施恢復植被,施工棄方運至高湖鎮東三工業園區回填利用。根據項目水保驗收報告,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積達12.92hm2,水土流失總治理度達到99.92%,工程區土壤侵蝕強度逐步恢復到 400t/km2·a 以下,土壤流失控制比達 1.6,共實施植物措施面積為0.51hm2,工程區林草植被恢復率達98.08%,項目區總體林草覆蓋率為4.02%。
(六)公眾意見調查
本工程采取的生態恢復和環保措施得到了周邊居民的認同,對工程環境保護工作的態度滿意,施工期間沒有引發當地群眾糾紛,施工期間沒有接到環保投訴。
四、營運期環境影響
(一)地表水
施工期2015年~2017年石溪斷面水質情況均為地表水Ⅱ類,施工期對下游水質影響不大。營運期工程所在地上下游和工程段地表水水質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水環境質量現狀較好,符合環境功能要求。
(二)空氣環境
工程所在地環境恢復良好,各環境空氣指標能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
本項目實施后,周邊水環境、空氣環境現狀均較好,符合環境功能要求,本工程的實施未對區域環境產生明顯的影響。
五、驗收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