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22年9月15日,建設單位大唐太陽能產業(麗水)有限責任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大唐太陽能產業(麗水)有限責任公司大唐景寧紅星街道52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文件等要求對本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大唐太陽能產業(麗水)有限責任公司大唐景寧紅星街道52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位于浙江省麗水市景寧縣紅星街道,利用已有墾造地建設一座農光互補型光伏電站,占地面積1019畝,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光伏發電區、升壓站、綜合樓及相關輔助工程。本光伏電站裝機容量為67.6MWp,設計壽命25年,25年內預計年均發電量7371.57萬kWh。光伏區共設9個地塊,實際占地約1019畝,分別位于紅星街道金包山村、大吳山村、渤海鎮安亭村。占用旱地和田坎,屬于農光互補型光伏電站。其坐標為東經119.7459°,北緯28.0046°。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11月,建設單位委托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浙江省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編制了《大唐景寧紅星街道52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同年12月10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景寧分局出具的《關于大唐景寧紅星街道52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麗環建景[2020]2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25389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25萬元,占總投資的0.49%。
(四)驗收范圍
本項目驗收范圍為大唐太陽能產業(麗水)有限責任公司大唐景寧紅星街道52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驗收,本次驗收為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情況和驗收監測報告表,項目的性質、地點、生產工藝、主要生產設備等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光伏場地不設置辦公室,光伏的運行控制將在附近集鎮租用辦公室樓,因此項目運行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光伏組件清洗廢水和初期雨水。項目運行期太陽能電池板使用移動式清洗設備沖洗,清洗污水的主要污物為沙塵,場地設水溝,清洗廢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用于場區草木澆灌。
2.項目運營期無廢氣產生
3.噪聲: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升壓變壓器、逆變器等,逆變器和35kV升壓變位于光伏陣列區中間,布置分散、噪聲級相對較小且離居民住宅較遠,對周邊聲環境影響很小。項目升壓站采用低噪機組,產生的噪聲隨距離衰減。
4.固廢:一般固廢主要為職工生活垃圾以及服務期滿后產生的太陽能光伏組件、支架、變壓器、變電箱柜、逆變器等設備。
危險固廢主要為升壓站運行產生的廢蓄電池。
5.光污染 本工程采用多晶硅太陽能電池,該電池組件最外層為特種鋼化玻璃,這種鋼化玻璃的透光率極高,達95%以上。該光伏方陣區的反射率僅為5%左右,遠低于《玻璃幕墻光學性能》(GB/T18091-2000)中“在城市主干道、立交橋、高架橋兩側設立的玻璃幕墻,應采用反射比小于16%的低輻射玻璃”的規定;且太陽能組件內的晶硅板片表面涂覆有一層防反射涂層,太陽能電池組件本身并不向外輻射任何形式的光及電磁波,未被吸收的太陽光中一部分將被前面板玻璃反射回去,前面板玻璃為普通的建筑用鋼化玻璃;另一部分將穿透前面板、硅材料吸收層和背面板玻璃。項目安裝的支架面向正南方向與地面傾角24度,由于光伏組件安裝方向及其傾斜角等特征的制約,反射光不會平行于地面反射,因此本項目不會對周圍道路交通和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響。
6.電磁輻射
工程110kV升壓站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輸變電工程》(HJ24-2014)和《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等標準建設。
7. 生態環境恢復情況:根據調查工程所在地及周邊生態恢復良好。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項目監測期間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如下:
項目施工期至運營期按照環評等文件持續進行生態恢復,根據實地調查可知,現項目施工期臨時占地均已撤銷,施工期的影響隨著施工結束而結束,場區內及周邊綠化良好。永久占地未對建設區域內的動植物、水生環境、水土保持等造成明顯影響。
2、水環境調查結論:項項目施工期間工程所在上游鶴溪鎮上、鶴溪鎮下地表水水質均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標準。
項目營運期間距工程最近的鶴溪斷面水質均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二級標準。
3、 環境空氣調查、監測結論
施工期間項目所在地區環境空氣質量指標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要求;
營運期間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中的總懸浮顆粒物濃度能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二級標準及修改單要求。
3、噪聲:營運期間項目升壓站所在地晝間、夜間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1類標準要求;升壓站附近敏感點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一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調查結論:項目所在地周邊無遺留施工廢物,運營期場區內不產生生活垃圾,運營期滿后各設備組件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工程各固體廢物的儲存、處置能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
項目110kV升壓變圍墻外工頻電場、磁感應強度能達到《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限值要求。
6、光污染調查結論:工程周邊無明顯平行于地面的反射光。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大唐太陽能產業(麗水)有限責任公司大唐景寧紅星街道52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大唐太陽能產業(麗水)有限責任公司大唐景寧紅星街道52MW光伏復合發電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的相關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2年9月20日-10月20日
聯系人:郭強
電話:15393260787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