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2018年9月26日,浙江秀特電子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年產150萬套磁電機技改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壺鎮鎮政府、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浙江宏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環評單位、環保設施設計施工單位)。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成立了自行驗收工作組(名單詳見附件)。驗收工作組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并進行了認真的討論。綜合與會人員的發言內容,形成如下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秀特電子有限公司租賃縉云縣遠洋工業有限公司位于縉云縣壺鎮鎮興達路119號廠區內1#、2#、3#廠房,建筑面積約3500平方米,購置壓鑄機、數控車床、數控繞線機、精密壓力機等設備,設計生產能力為年產150萬套磁電機。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17年6月委托浙江宏澄環境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秀特電子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套磁電機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7月取得了縉云縣環境保護局的批復(縉環建[2017]14號)。目前企業已建成投入試運行,配套的環保設施運行基本正常, 現實際生產能力為年產150萬套磁電機。
(三)投資情況
浙江秀特電子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套磁電機技改項目總投資655.27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4萬元。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浙江秀特電子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套磁電機技改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檢查:項目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無工藝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 1996)三級排放標準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經壺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達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廢氣主要為熔化廢氣、燃料加熱廢氣、壓鑄脫模廢氣、拋丸粉塵、組裝廢氣、焊接煙塵、灌封固化廢氣。熔化廢氣、生物質燃料加熱廢氣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處理達標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拋丸粉塵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處理達標后經15m高排氣筒排放;壓鑄脫模廢氣、組裝廢氣、焊接煙塵、灌封固化廢氣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墻體隔聲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熔化廢鋁渣、灰渣、金屬邊角料、廢焊渣、廢包裝袋、廢紙箱、收集粉塵定期外售至物資回收公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灌封膠廢包裝桶暫存,由上海勇燊貿易有限公司利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QX(竣)2018056)可知:
1、廢水
項目廢水總排口pH值范圍、CODCr、BOD5、SS、動植物油排放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排放標準。氨氮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排放限值要求。
2、廢氣
拋丸廢氣排放口顆粒物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的二級標準要求;熔化廢氣、生物質燃料加熱廢氣排放口非甲烷總烴、顆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表2的二級標準要求,二氧化硫達到《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9078-1996)標準。
廠界無組織廢氣中TSP、非甲烷總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錫及其化合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的二級排放標準表2中無組織排放要求。
3、噪聲
廠界東、北兩側晝、夜噪聲均排放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功能區標準要求,西側、南側與其他公司廠界相鄰,不具備監測條件。
4、總量控制情況:項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總量均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監測調查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五、現場檢查結論
經現場檢查,浙江秀特電子有限公司年產150萬套磁電機技改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并已按檢查組建議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10月18日-11月15日
聯系人及電話:沈建強 13305781338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