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2年10月20日,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2100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云和縣白龍山街道興隆路210號,2011年1月企業委托杭州博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同年4月取得審批意見(云環審[2011]22號),于2019年4月對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項目進行階段性驗收(驗收產能為3000噸塑料篷布/年)。
公司于于2022年7月實施技改項目,主要內容為:一是將原有審批產能削減至年產3000噸塑料篷布,并對原有廢氣治理設施進行提升改造,二是為配套不同色號的塑料篷布生產而新增塑料顆粒生產線,利用廠區1#廠房西側部分區域作為本次塑料顆粒生產車間,建筑面積約1200m2,購置相關塑料顆粒生產設備,建成年產700噸塑料顆粒生產能力,塑料顆粒回用于塑料篷布生產使用,不進行外售、不外購廢棄塑料邊角料。技改項目完成后,目前形成塑料篷布3000噸、塑料顆粒700噸/年生產能力。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本項目新增勞動定員6人,廠區合計總人數為46人。實行一班制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22年7月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7月7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出具的《關于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麗環建云[2022]8號)。項目于2022年7月開工建設,2022年9月建成投入試生產。項目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登記編號為:91331125565889871C001W,有效日期為2022年7月21日-2027年-7月-20日。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450萬元,環保實際投資額為35萬元,占項目實際總投資的7.78%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技改項目整體驗收,驗收產能為塑料篷布3000噸、塑料顆粒700噸/年。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表》及現場檢查:本項目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工業區污水管網,最終進入云和縣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擠出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投料粉塵及造粒廢氣。本項目在兩條塑料顆粒生產線上方設施了集氣罩和集氣軟管,收集的粉塵和廢氣匯同塑料篷布生產的涂覆廢氣一同進入“水噴淋塔+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塑料篷布生產的拉絲、投料廢氣經“布袋除塵+uv光催化+活性炭吸附”設施處理后15m排氣筒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包裝廢物、收集的粉塵、生活垃圾、污泥、廢活性炭。廢活性炭暫存危廢倉庫,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包裝廢物、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污泥收集濾干后外售綜合利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項目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排放濃度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氮、磷污染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要求。
2、廢氣
塑料篷布生產的拉絲、投料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特別排放標準要求;本項目造粒廢氣排氣筒出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特別排放標準要求。
廠界無組織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廠界標準要求,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標準要求。塑料篷布和塑料顆粒車間外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標準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四側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企業夜間不生產。
4、總量控制情況: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VOCs排放總量0.5086噸/年,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技改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 浙江裕達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產8000噸塑料篷布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25日
聯系人:陳日新
聯系電話:13806809038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