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2年11月12日,浙江誠遠包裝印刷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誠遠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年產390噸塑料包裝制品建設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評影響登記表和備案通知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誠遠包裝印刷有限公司看好塑料包裝發展前景,租用浙江高普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部分廠房作為生產車間,位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沅街99號,租用建筑面積為1050m2。項目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和工藝,購置高速印刷機、高速分切機、制袋機機等生產設備。建成年產390噸塑料包裝制品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20年8月對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浙江誠遠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年產390噸塑料包裝制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于2020年8月17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浙江誠遠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年產390噸塑料包裝制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備案通知書》(麗環建備-開[2020]66號)。
項目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登記編號《9133110269126471J001Y》,有效期為2022年3月23日-2027年3月22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萬元,占總投資的3.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誠遠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年產390噸塑料包裝制品建設項目的先行驗收,項目塑料袋生產原料、攪拌、吹膜工藝暫緩實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出租方已建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污水管排放,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 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印刷廢氣。
本項目印刷過程使用環保的水性油墨,水性油墨由水性高分子乳液、顏料、水及其它添加劑組成。區別于一般油墨主要是水性油墨的溶解載體為水,因此生產過程揮發性有機廢氣產生量極少,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為設備運行時所產生的機械噪聲。企業已按環評要求落實了以下噪聲防治措施:(1)選購高效、低噪設備并加強設備日常檢修和維護;(2)車間內生產設備合理布局;(3)提倡文明生產,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減少不必要的噪聲污染。
(四)固廢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固廢主要是邊角料、包裝廢物、生活垃圾及水性油墨桶。
(1)邊角料:主要為生產過程產生的邊角料,出售至廢品回收單位。
(2)包裝廢物:主要為原料拆包過程產生的塑料、紙屑,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4)水性油墨桶:項目原料使用產生的水性油墨桶由企業收集暫存危廢間內,又收廠家回收利用。
根據《固體廢物鑒別標準 通則》(GB34330-2017)中的6.1條款“任何不需要修復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或者在產生點經過修復和加工后滿足國家、地方制定或行業通行的產品質量標準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質”,可不作為固體廢物管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1、廢水
本項目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無組織排放:項目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企業邊界無組織標準要求。
3、噪聲
項目廠界東側、西側、南側、北側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一般固廢處理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標準》(GB18599-2020)的要求。
項目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2001)標準要求。
5、總量控制
本項目無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浙江誠遠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年產390噸塑料包裝制品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通知中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2月15日
聯系人:鄒浩
聯系電話:15268765645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default.aspx?page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