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有關法律法規,2018年10月10日,青田縣環境衛生管理處組織召開了青田縣季莊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參加會議的單位有青田縣發改局、縣環保局、縣建設局、縣水利局、鶴城街道辦事處、浙江工業大學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環評單位) 、浙江博世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環境污染治理設施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邀請市、縣有關技術人員擔任專家,到會的代表和專家共計14人(詳見名單)組成驗收工作組。驗收組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了青田縣環境衛生管理處關于項目建設、試運行情況的介紹,聽取了浙江工業大學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項目環評文件相關內容的說明,聽取了浙江博世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關于項目設計、施工內容的介紹,聽取了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關于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主要內容的介紹,查閱了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形成如下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青田縣季莊垃圾填埋場位于青田縣鶴城街道季莊村,滲濾液處理系統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滲濾液處理廠內從調蓄池到污水處理廠達標排放口之間的工藝設備及構筑改造,即原滲濾液處理設施的改造及新增加的提標設施建設,以及廠內供電、給排水、道路、除臭、自動化控制、網絡通訊及水質在線監測系統等設施,實現處理垃圾滲濾液100t/d(進水量)的處理規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7年12月委托浙江工業大學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青田縣季莊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12月27日取得了青田縣環境保護局《關于青田縣季莊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青環審[2017]124號)。2018年6月建設完成,配套的環保設施運行基本正常。
(三)投資情況
青田縣季莊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工程總投資約766萬元,其中配套環保設施投資412萬元。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建設規模、垃圾滲濾液處理能力、污染治理設施等,基本符合環評及批復要求建設完成。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滲濾液
生活污水及垃圾滲濾液經“預處理(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兩級 A/O+MBR 膜+納濾+反滲透工藝”為主體的處理工藝處理后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送往青田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產生惡臭的單體(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一級反硝化池、二級反硝化池、污泥池、污泥脫水車間)進行加蓋密封,收集的廢氣通過引風機輸送至化學除臭系統,處理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44-9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排放經15米高空排放。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1、滲濾液
滲濾液處置工程排放尾水pH值范圍,色度、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總氮、氨氮、總磷、總汞、總鎘、總鉻、六價鉻、總砷、總鉛、糞大腸菌群均達到《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表2標準要求。
2、廢氣
垃圾滲濾液處理站除臭系統出口氨、硫化氫、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3、無組織廢氣
廠界無組織廢氣中總懸浮顆粒物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的二級排放標準(表二)中無組織排放要求,氨、硫化氫、臭氣濃度達到GB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14554-1993)表1中二級新擴改標準。
4、總量控制
根據環評內容,本項目無需參加排污權交易。
5、噪聲
本項目廠界東、南、西、北側晝間和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晝間≤60dB(A),晝間≤50dB(A))中2類標準要求。
五、現場檢查結論
青田縣季莊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置工程建設、試運行的檔案資料基本齊全,提供會議的資料基本符合驗收要求;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相關要求;項目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有關規定要求;各項環保管理制度基本執行到位。并已按檢查組建議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10月19日-11月16日
聯系人及電話:陳佳平 13777698475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