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3年2月18日,浙江上豐閥門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上豐閥門有限公司年產1100噸精加工閥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評文件和備案通知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上豐閥門有限公司年產1100噸精加工閥門建設項目選址位于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沅街102號,租用麗水誠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廠房內廠區作為項目生產車間,租用廠房建筑面積為5500m2。購置數控車床、鉆床、銑床、靜電噴粉室等先進設備,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或工藝,形成年產1100噸精加工閥門的生產能力。項目東側為浙江紅火電器有限公司;南側為浙江禧力琦科技有限公司;西側為浙江大路有限公司;北側為大沅街,隔路為浙江百事寶電器有限公司。本項目實際勞動定員30人,年工作日為300天,廠區不設食宿。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20年在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經濟發展局登記備案(項目代碼:2020-331102-34-03-138269),2020年6月,企業編制了《浙江上豐閥門有限公司年產1100噸精加工閥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于2020年7月28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浙江上豐閥門有限公司年產1100噸精加工閥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備案通知書》編號:麗環建備-開[2020]47號。企業已于2020年7月1日進行排污許可登記(登記編號:91331100MA28JMBG22001Y,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總投資8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0萬元,占總投資的5.82%。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上豐閥門有限公司年產1100噸精加工閥門建設項目的整體驗收,驗收內容為:年產1100噸精加工閥門及其配套的生產、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建設地點、性質、工藝、原輔材料,基本按照環評審批內容建設。生產設備變動情況:靜電噴塑室增加1個,按色噴塑,塑粉使用量不變。環保設施變動情況:原設計打磨粉塵少量無組織排放,實際新增打磨除塵設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等文件判斷,本項目不涉及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廠區雨水經雨水溝進入雨水管網管,試壓廢水打撈浮油后循環使用不外排,項目外排廢水僅為生活污水。
項目勞動定員30人,生活污水約產生280t/a。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或隔油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標準限值)廠區內污水總排口(DW001)進入園區污水管網納管,后進入由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廠區內產生的廢氣主要為車工粉塵、拋丸粉塵和打磨粉塵、焊接煙塵、噴塑粉塵和固化廢氣。
(1)機加工粉塵
項目車工過程會產生少量金屬顆粒物,車加工為濕法作業,產生的顆粒物基本進入冷卻液中,少量無組織排放。
(2)拋丸粉塵和打磨粉塵
項目拋丸機密閉工作,尾氣通過自帶的布袋除塵器處理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項目打磨位于水簾柜前,水簾柜采用上吸氣,收集的粉塵噴淋后由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3)焊接煙塵
項目部分組件需要焊接,由于焊接量較少,少量煙塵無組織排放。
(4)噴塑粉塵
項目噴塑粉塵主要來自噴槍工作過程中未被工件吸附的塑粉,經噴臺內壁設置的抽風系統(風量約10000m3/h)收集后,通過一次濾芯+二次脈沖反吹濾芯除塵進行回收后尾氣至15m高排氣筒排放。
(5)固化廢氣
項目工件噴塑后需要進行烘烤固化,企業采用電烘箱進行烘烤,烘烤過程中產生少量有機廢氣,企業在烘箱出口設置集氣罩,收集的廢氣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產生于噴塑機、焊接機、等的運行,噪聲強度一般在60~80dB(A)之間;企業主要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噪聲排放:生產機械選購先進的低噪設備,對高噪設備安裝減震器,車間內合理布局,對員工進行上崗培訓,對設備定期維護。
(四)固廢
項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噴塑環節,營運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包括金屬邊角料、廢砂輪、廢焊渣、收集的粉塵、廢乳化液、廢機油、廢活性炭、生活垃圾、廢包裝桶。
1)金屬邊角料:主要為金加工過程產生的邊角料,本項目約產生金屬邊角料40.5t/a,邊角料收集后外售至廢品回收單位。
2)廢砂輪:項目砂輪使用一定時間后因破碎需定期更換,產生廢砂輪2.2t/a,收集后外售廢品回收單位。
3)廢焊渣:項目廢焊渣產生量為0.2t/a,收集后外售廢品回收單位。
4)收集的粉塵:包含地面清掃、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根據計算,產生量約為0.8t/a,收集后外售至廢品回收單位。
5)廢乳化液:項目乳化液正常工況下保持循環使用,但考慮設備檢修等情況會產生少量廢乳化液,產生量約為0.05t/a,目前暫無產生,產生則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6)廢機油:主要試壓廢水打撈的廢機油,產生量約為0.02t/a,目前暫無產生,產生則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7)廢活性炭:項目利用活性炭處理有機廢氣,活性炭吸附飽和和需更換,廢活性炭產生量為0.036t/a,目前暫無產生,產生則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8)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產生量為12t/a。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9)廢包裝桶:包含廢油桶、廢乳化液桶。廢包裝桶產生總量為0.15t/a,暫存至危廢車間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1、廢水監測結論
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類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監測結論
監測結果表明:監測結果表明:噴塑廢氣中的顆粒物、固化廢氣中的非甲烷總烴和顆粒物排放能達到《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拋丸、打磨粉塵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相應限值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控點的顆粒物濃度與參照點濃度差值均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監控點非甲烷總烴濃度能達到《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企業邊界無組織廢氣相應要求。
3、噪聲監測結論
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東、南、西側廠界晝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其中北側能達到4類標準要求。
4、固(液)體廢物監測結論
項目金屬邊角料、廢焊渣、收集的粉塵、廢砂輪收集出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一般固體廢棄物儲存、處置能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中的有關規定;空桶由廠家回收作為原始包裝用途,其他危險廢物暫無產生,產生則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中相關規定儲存、處置。
5、總量控制
本項目納入排放總量控制的各類污染物總量能符合環評建議的總量控制要求。
五、項目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項目營運期加強了各類設備的運行管理,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驗收監測結果均符合相關標準,對周邊環境的影響控制在環評及批復要求以內。
六、驗收現場檢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