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要求,2023年9月17日,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3090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取得“遂昌縣云峰街道連頭村建筑用花崗巖礦地綜合開發利用試點項目”采礦權。《遂昌縣云峰街道連頭村建筑用花崗巖礦地綜合開發利用試點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0年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批復,于2023年7月完成自主環保驗收。2021年,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委托編制了《年產100萬噸機制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1月4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遂昌分局批復(麗環建遂[2021]1號),2023年4月完成自主環保驗收。
為按政府要求加快礦區開發,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在遂昌縣云峰街道連頭村原有東礦區北側,新建廠房和生產線,購置破碎機、振動篩、洗砂機等設備,擴建實施年產200萬噸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擴建后全廠機制砂生產能力為年產300萬噸。本項目總占地面積約15500m2,為遂昌縣云峰街道連頭村建筑用花崗巖礦地綜合開發利用試點項目配套的臨時工程,服務期限至2025年9月。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本次擴建新增員工10人,擴建后全廠勞動定員25人,年工作300天,廠區內設員工食堂。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3年6月,企業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3年7月7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遂昌分局《關于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麗環建遂[2023] 17號文件。項目基建于2023年8月全面竣工并投入試生產。項目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編號:91330109MA2HYGRG8R001Y。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3025萬元,環保實際投資額為120萬元,占項目實際總投資的3.97%。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年產200萬噸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環保驗收調查表》及現場檢查: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廠區內雨污分流,廢水主要為初期雨水,運輸車輛沖洗廢水,作業區地面及道路沖洗廢水,洗砂、脫水廢水,生活污水。
洗砂、脫水廢水經收集至生產廢水處理設施經混凝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項目廢水處理設施采用“絮凝沉淀罐+二級沉淀池+清水池”處理工藝,項目設置1個920m3沉淀罐、1個680m3沉淀罐、以及1個520m3清水池,生產廢水處理規模為1600t/d。運輸車輛沖洗水進入生產廢水處理設施混凝沉淀后循環使用。作業區地面及道路沖洗廢水收集后進入生產廢水處理設施混凝沉淀后循環使用。堆場灑水蒸發損耗。項目廠區出入口處設1個雨水收集沉淀池,共計1152m3,初期雨水收集后經雨水沉淀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項目生活污水均利用原有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入園區污水管網,進入遂昌縣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給料揚塵,破碎、篩分粉塵,堆料場風力起塵,運輸動力揚塵,砂料輸送粉塵,汽車尾氣。
企業在砂石料裝卸采用噴淋抑塵,廠區道路利用灑水車和霧炮機定期灑水抑塵;下料口設置霧化噴頭抑塵;室外輸送帶均采用彩鋼板進行密閉,并在所有輸送帶首末端安裝霧化噴頭抑塵;項目破碎、篩分工序濕法作業,設置在封閉式標準廠房,安裝霧化噴頭對進出料口水抑塵;堆場采用定時噴水降塵;采用符合國標的燃油、車輛,產生的汽車尾氣無組織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機械設備運行噪聲。主要通過采購低噪聲設備、對部分設備安裝隔振減振墊、合理布局車間、定期維護設備等措施減少噪聲對外環境的影響。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污泥、廢零部件、廢油桶、廢包裝材料、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均委托環衛部門清運;污泥委托浙江安昌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遂昌曉余墻材有限公司處置。空油桶暫存危廢倉庫由廠家回收作為原始包裝用途;廢零部件、廢包裝材料回收出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石油類、懸浮物濃度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三級標準限值要求,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能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標準限值要求。
本項目雨水總排口YS001雨水中各指標能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Ⅲ類標準,懸浮物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中一級標準限值要求。
2、廢氣
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監控濃度限值標準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側廠界晝間、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4、總量控制情況:項目無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 浙江興峰石業有限公司年產200萬噸機制砂生產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目前已整改完畢,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