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4年1月22日,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氣囊原材料生產技改、噴水織造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QX(竣)20240101),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批復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通過投資650萬元,在位于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南明山街道綠谷大道348號廠區原有生產情況基礎上增加噴水織造生產線及其配套污水處理設施,形成年年產275萬碼(約為250萬米/a)按摩椅氣囊原材料的生產能力,污水處理達標后70%回用于生產,30%納管排放,年排放廢水約9000噸/年。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項目新增勞動定員4人,目前全廠職工204人,生產線年運行300天,采用三班制。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0年2月,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通過司法拍賣購得浙江省麗水市蓮都區南明山街道綠谷大道348號地塊產權,整體搬遷至該廠址內,廠房占地面積20003m2,總建筑面積14822.56m2,編制了《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年增產120萬套戶外用品搬遷技改項目境影響報告書》,于2020年10月20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對該項目的批復文件(麗環建開[2020]8號),2021年6月自主完成了“年產1000噸TPU薄膜及60萬套TPU按摩椅氣囊和年產120萬套戶外用品”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
2022年5月,為確保企業原材料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穩定,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氣囊原材料生產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后于2022年5月31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對該項目的批復文件(麗環建開[2022]24號);“按摩椅氣囊原材料生產技改項目”處于生產調試階段發現,噴水織造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循環使用會導致產品質量不穩定。企業研究決定實施“噴水織造改造項目”,噴水織造全部使用自來水進行生產,噴水織造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納管排放。2022年10月,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噴水織造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2年11月24日取得了麗水市生態環境局(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對該項目的批復文件(麗環建開[2022]46號文件)。項目于2023年10月建成投入試生產。公司已于2024年1月10日進行排污許可登記變更,編號:91331100MA28JU7K1N001W,有效期截止到2029年1月9日。調試期間,企業對污水處理工藝進行優化,發現處理后的循環水能夠滿足基本生產需求,故實際運行中決定70%生產廢水處理后回用,30%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650萬元,環保實際投資額為120萬元,占項目實際總投資的18.46%。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康家塑膠制品有限公司按摩椅氣囊原材料生產技改項目、噴水織造改造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表》及現場檢查:項目污水處理站處理工藝由“氣浮過濾”變更為“氣浮+厭氧+好氧沉淀”,廢水處理后70%回用,30%達標納管排放。其它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噴水織造廢水、蒸汽冷凝水和職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工業區污水管網,噴水織造廢水經廠區內污水處理站(隔油調節+氣浮+厭氧+好氧沉淀,處理能力為150t/天)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最終進入水閣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蒸汽冷凝水均用于生產。
2、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3、固廢
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有廢包裝物、不合格品、廢水處理污泥、廢線頭和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回收出售綜合利用;廢包裝物、廢水處理污泥、廢線頭和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4、其它
公司在污水站旁設置200m3應急池,設1個生產污水標排口(生活污水另行納管),標排口安裝了在線監控系統。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公司污水站對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石油類、總磷、總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的處理效率分別為69.2%、82.5%、35.6%、52.0%、37.5%、56.3%和72.1%。污水總排口廢水中pH范圍及化學需氧量、氨氮、懸浮物、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均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能達到《浙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排放限值要求;總氮能達到《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B級標準限值要求。
2、廢氣
廠區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監控點濃度均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夜間不生產。
4、總量控制情況:根據驗收監測結果及生產情況,公司氨氮排放總量為0.018噸/年,COD排放總量為0.367噸/年,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