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4年4月12日,浙江鴻業包裝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名單附后),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鴻業包裝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平方米紙箱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現場檢查,提出現場檢查意見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鴻業包裝有限公司購買云和縣工業園區楊柳河三期區塊地塊3-C-6(現“浙江省麗水市云和縣白龍山街道啟航街78號”),共6678.0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5319.18平方米。主要從事瓦楞紙箱加工,項目主要采用印刷、粘合、切割等工藝,形成年產2000萬平方米紙箱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已于2017年在云和縣發展和改革局登記備案(項目代碼:2017-331125-22-03-010121-000)。2017年7月,浙江鴻業包裝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市環境保護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鴻業包裝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平方米紙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6月1日取得了云和縣環境保護局(現“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對該項目的批復(云環審[2017]29號文件)。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23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占總投資1.30%。
(四)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項目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驗收監測表及現場調查,生產設備變動情況:項目新增1臺瓦楞紙箱切槽機(備用)、1臺全自動粘箱機、1臺全自動壓痕機;原輔料變動情況:項目使用的油墨主要成分由丙烯酸樹脂、乙醇、丙二醇丁醚、顏料、水改為丙烯酸樹脂、顏料、水;環保設施變動情況:原設計雕刻廢氣收集后直接排放,現項目雕刻廢氣收集后并入噴淋裝置處理后和其他廢氣一同排放。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噴淋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園區污水管網。更換的噴淋廢水進入廠區隔油+混凝沉淀池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清洗水收集后重復使用,定期添加新鮮水。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印刷廢氣、上膠廢氣和雕刻廢氣。項目采用水性油墨,印刷廢氣、上膠廢氣和雕刻廢氣收集后進入水噴淋設施處理后通過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項目固廢主要為邊角料、廢次品、空包裝桶、廢橡膠和生活垃圾。邊角料、廢次品外售進行綜合利用;空包裝桶按危廢管理,后廠家回收作為原始包裝用途;廢橡膠和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
1、廢水
企業污水總排口中PH、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能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要求,氨氮、總磷排放能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標準限值要求,總氮能達到《 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A級標準。
2、廢氣
項目四側廠界晝、夜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中3類標準的要求。
4、總量控制情況
項目實際排放的各類污染物總量能符合本環評建議的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現場檢查意見
經現場檢查,浙江鴻業包裝有限公司年產2000萬平方米紙箱建設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和“環評批復意見” 要求的環保措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驗收工作組認為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