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5日,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多元醇和特種功能精細化學品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坐落于浙江省麗水市水閣工業區,通過司法拍賣取得位于水閣工業園區通濟街19號土地廠房,根據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專題會議紀要[2017]4號文件內容可得:1.南明化工位于通濟街19號土地廠房過戶至博聚新材料;2.原南明化工許可實施的生產項目平移至博聚新材料。項目東側為縉青路,隔路為財富公園,南側為通濟街,隔路為麗水森源木業有限公司,西側為巨龍皮飾,北側為豪豐革業有限公司。公司現有職工80多余人,廠區占地面積21800多平方米。公司建造了一套廢液爐焚燒裝置,主要包含立式廢液爐+二燃室、廢液噴槍、補氧風機、急冷設施等,為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液和廢氣(目前只處理精餾液,預留工藝廢氣和脫氫裝置廢氣接口)。采用集中處理,物料累積運行方式。焚燒爐設計最大處理設計能力為4噸/天,并配套了廢氣處理設施“急冷塔+干式反應塔+布袋除塵器+二級堿液噴淋塔+除霧器”處理達標后于25m排氣筒排放。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23年7月,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杭州敬天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浙江博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多元醇和特種功能精細化學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關于浙江博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多元醇和特種功能精細化學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麗環建[2023]7號)。
截止目前,年產2萬噸多元醇和特種功能精細化學品項目主體工程還未建設,主要為已建焚燒爐內容驗收。焚燒爐主體工程及環保設施于2021年6月開始建設,2022年2月設備安裝完工。CEMS在線監控設備于2022年3月進行在線儀器安裝,同年4月儀器調試到位,同年8月通過設備驗收比對,至今各設備正常運行。
我公司已根據新審批文件變更了排污許可證并重新購買了排污權量,證書編號《91331100MA28J0YQ08001P》。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272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2萬元,占總投資的10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多元醇和特種功能精細化學品項目的先行驗收,驗收范圍主要為項目配套的焚燒爐。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和企業資料查閱,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情形。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廠區嚴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則實施,根據本次驗收內容,項目新增的廢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噴淋廢水。
(1)生活廢水
項目焚燒爐新增勞動定員3人,全廠合計85人,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管排放進入水閣污水廠處理。
(2)噴淋廢水
項目焚燒爐尾氣處理其中采用“二級堿液噴淋塔”,由于煙氣溫度較高,需每日定時添加損耗水,該股水循環使用不外排。。
(二)廢氣
根據本次驗收內容,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焚燒爐燃燒產生的燃燒廢氣(主要污染因子有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氫、氟化物、各類重金屬等)。
焚燒煙氣
項目新建一套危廢焚燒爐,焚燒爐煙氣采取的廢氣處理設施為“急冷塔+干法反應塔+布袋除塵器+二級堿液噴淋+除霧器”處理達標后,尾氣最終于25m排氣筒排放。現場已建設了規范的采樣平臺,煙氣排放口設置了在線監控裝置并聯網運行。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于設施運行時所產生的機械噪聲,項目采取的噪聲防治措施主要有:
1、選購高效、低噪設備,設備合理布局,對噪聲較大的風機類設備安裝減震墊,并加強設備日常檢修和維護。
2、提倡文明生產,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減少不必要的噪聲污染。
(四)固廢
根據本次驗收內容,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焚燒爐爐渣。防治措施如下:
(1)生活垃圾:新增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
(2)焚燒爐爐渣:主要來自項目焚燒爐燃燒后產生的危廢,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規定的危險廢物,代碼:HW18/772-003-18,收集暫存危廢間內,委托麗水光大環保固廢處置有限公司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編制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
1、廢水
項目總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標準要求,總氮濃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B級標準要求。
2、廢氣
有組織排放:項目焚燒爐排氣筒出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氟化物、氯化氫、汞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鉻及其化合物,鉈及其化合物,錫、銻、銅、錳、鈷、鎳及其化合物(合計值)、二噁英均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中標準要求。
項目焚燒爐燃燒效率、熱灼減率、焚毀去除率均符合《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2020)中主要技術參數要求。
無組織排放:項目廠界無組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標準要求,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廠界標準要求。
3、噪聲
項目廠界四周晝間噪聲和夜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其中南側符合4a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一般固廢處理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標準》(GB18599-2020)標準要求。
項目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2023)標準要求。
5、總量控制結論
項目排放的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總量能符合本項目環評建議的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浙江博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萬噸多元醇和特種功能精細化學品項目先行驗收基本落實了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文件中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4年7月12日-8月12日
聯系人、電話:潘勇 19817692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