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24年11月7日,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及專家組成驗收工作組,根據《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產6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生產線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先行驗收,內容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1、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原位于縉云縣新建鎮洋山工業區1號,2023年通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竟得縉云縣新建鎮筧川村巖西公路旁的工業用地使用權,在該地新建1#廠房、2#廠房和綜合樓,地塊總用地面積23114.7m2,總建筑面積50147.46m2,新建廠房實施遷建項目,并將原廠區生產線搬遷至新建廠區,新增一系列生產設備,采用白胚木加工(鉆、銑、磨、雕等)以及噴漆和打磨等工藝,目前形成年產4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的生產能力。
項目工作制度及定員:本項目員工150人,實行一班(白班)工作制度,夜間不生產,年工作300天。
2、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麗水市環科環保咨詢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產6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23年12月22日取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縉云分局出具的《關于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產6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意見》(麗環建縉[2023]51號)。已于2024年6月重新申領排污許可證,證書編號《91331122562364527A001Q》。項目于2023年12月開工建設,2024年6月建成投入試生產,目前形成年產4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的生產能力。
3、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13000萬元,環保實際投資額為400萬元,占項目實際總投資的3.08%
4、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產6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生產線項目先行驗收,(驗收產能為4000套/a,暫緩實施一條淋涂線、一條UV輥涂線、兩條噴涂線)。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表》及現場檢查:項目暫緩實施一條淋涂線、一條UV輥涂線、兩條噴涂線;其它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1、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水簾及噴淋塔廢水。打磨水簾廢水、噴漆水簾機廢水、噴淋塔廢水經企業自建的廢水處理設施處理(芬頓氧化+混凝沉淀+氣浮),處理規模為20m3/d;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生產廢水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一同納入園區污水管網,進入縉云第三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各類油漆廢氣、木工粉塵、打磨粉塵、食堂油煙等。木工作業粉塵經中央集塵引至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后于4根15m以上排氣筒排放;(4套中央集除塵設施+4根排氣筒);打磨批灰粉塵經各車間內水簾柜除塵處理后,匯總至樓頂1根15m以上排氣筒排放(1根排氣筒);uv線打磨粉塵收集后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于樓頂1根15m以上排氣筒排放。公司共設置9個封閉式噴漆房,水性漆噴涂廢氣經水簾機去除漆霧后,引至樓頂4套水噴淋塔(共4套),于4根15m以上排氣筒排放;油性漆噴涂廢氣經水簾機出去漆霧后,引至樓頂一套“噴淋塔+干式過濾器+活性炭催化燃燒設施”處理后于1根15m以上排氣筒排放,該設施同時還收集處理uv線輥涂廢氣。食堂油煙經一體式油煙凈化器處理后通過內置煙道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的運行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有邊角料、木質粉塵,漆渣,廢包裝桶,廢砂紙,收集的打磨、批灰粉塵,廢包裝材料,污泥,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廢催化劑,廢布袋,職工生活垃圾。收集的打磨、批灰粉塵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置;漆渣、廢包裝桶、污泥、廢活性炭、廢過濾棉、廢催化劑委托浙江金泰萊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處置;廢砂紙、廢包裝材料、邊角料、木質粉塵、廢布袋收集后外運綜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項目廠區排放口、污水站排口廢水中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石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總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中標準要。
2、廢氣
有組織廢氣: 1#、2#、3#、4#木工粉塵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uv打磨和水簾打磨粉塵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新建標準要求。1#、2#、3#、4#水性漆生產線排氣筒出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新建標準要求;1#水性漆排氣筒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為91.54%,2#水性漆排氣筒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為90.07%。油性漆生產線排氣筒出口顆粒物、苯、非甲烷總烴、臭氣濃度、揮發性有機物、苯系物、乙酸酯類排放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新建標準要求,油性漆排氣筒非甲烷總烴處理效率為95.96%,揮發性有機物為95.25%,臭氣濃度為90.21%。
無組織廢氣: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苯、苯系物、乙酸丁酯、乙酸乙酯濃度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企業邊界無組織標準要求;顆粒物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無組織標準要求。
噴漆房外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019)中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四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企業夜間不生產。
4、總量控制情況:根據監測結果核算,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為:化學需氧量0.271t/a,氨氮0.014t/a,VOCs1.317t/a,煙(粉)塵4.438t/a,符合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產6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生產線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 浙江家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產6000套智能定制家居生產線項目先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0日-12月10日
聯系人、電話:葉雪丹 18905783258
公示網站:http://www.kangxin8.cn/cn/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