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2018年11月2日,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根據《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年產10萬套帳篷金屬配件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報告表》(QX(竣)2018066)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參加驗收的單位有:縉云縣經信局、浙江縉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環評單位)。與會人員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并進行了認真的討論。綜合與會人員的發言內容,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租用縉云縣宏泰鋁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麗水市縉云縣新碧街道新振路3號的3#廠房及辦公樓1、2層作為生產車間及辦公用房,租用建筑面積6933m2,購置了縮口機、割管機、全自動打標機、全自動打包機、起重機、沖床等生產設備,實施年產10萬套帳篷金屬配件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8年9月,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年產10萬套帳篷金屬配件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縉云縣環境保護局于2018年9月對該項目予以備案:《“區域環評+環境標準”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年產10萬套帳篷金屬配件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備案通知書》(2018-005)。目前項目已投入試運行,實際生產能力為年產10萬套帳篷金屬配件,配套的環保設施運行基本正常,具備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的條件,并已委托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完成了竣工驗收監測工作。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占總投資的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年產10萬套帳篷金屬配件項目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檢查:項目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廢水經預處理后納入工業區污水管網,后進入縉云縣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二)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割管機等 各類機械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三)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金屬邊角料、一般包裝物、廢機油桶、廢乳化液桶、以及生活垃圾等。
金屬邊角料收集后出售綜合利用;一般包裝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機油桶、廢乳化液桶作原始用途重復利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廢水
監測期間,企業生活廢水總排口pH值范圍及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排放濃度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 33 /887-2013)要求。
2、廢氣
監測期間,廠界無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限值。
3、噪聲
監測期間,北、東、西三側廠界晝間噪聲監測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南側與欣越環衛設備有限公司生產車間緊鄰未監測,企業夜間不生產。
4、總量控制
項目無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檢查結論
經現場檢查,縉云縣恒博戶外用品有限公司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及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工作組建議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12月3日-12月28日
聯系人及電話:黃旭東 18806886618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