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浙江皓翔礦業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組織召開“年產5000噸葉臘石基復合鈦白粉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會。參會的有青田縣經信局、青田縣山口鎮鎮政府、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無錫市東絳昌盛環保機械廠(廢氣治理單位)、浙江皓翔礦業有限公司等單位,并邀請有關技術人員擔任技術專家。驗收工作組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并進行了認真的討論。綜合與會人員的發言內容,形成如下意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皓翔礦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企業以青田縣山口鎮一號工業用地作為生產場所,購置雷蒙磨粉機、電子脈沖式除塵器、球磨機、分級機、空壓機等設備,建成5000噸葉臘石基復合鈦白粉建設項目。
項目東側10米處北側20米處為河流,隔河為永安路和山地,西側和南側緊鄰山地,項目所在地500米范圍內無居民點,原料堆場設置在廠房的西北側,生產車間設置在廠區的西南側,車間西北側設置兩層的綜合辦公區和食堂。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建設單位于2010年10月委托溫州瑞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該項目編制了《浙江皓翔礦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葉臘石基復合鈦白粉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0年10月27日取得了青田縣環境環保局《關于浙江皓翔礦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葉臘石基復合鈦白粉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青環綜[2010] 123號)。
2010年11月項目開工建設,2011年12月項目建設完成,并投入試生產。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為15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8萬元,占總投資的3.9%。
(四)驗收范圍
為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設備變化情況:5R雷蒙磨粉機減少兩臺、電子脈沖袋式除塵器減少兩臺、球磨機減少一套,其余設備與環評一致。
原輔材料變化情況:主要原材料葉臘石改為葉臘石塊礦。
工藝流程變化情況:增加了破碎工序,采用水霧噴淋抑制粉塵。
項目其它建設內容與環評及批復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浙江皓翔礦業有限公司根據“環評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配套建設了以下的環保設施:
1、廢水
項目基本實現清污分流。地表徑流水流入廠區內沉淀池,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場地揚塵灑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沉淀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納入山口鎮污水管網。
2、廢氣
項目粉塵主要來自破碎和磨粉過程,產生的粉塵經電子脈沖除塵器收集處理后經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收集后的粉塵回用作為生產原料。原料堆場采取灑水等措施,減少揚塵的污染。油煙經油煙凈化器處理達標后通過專用煙道高空排放。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各機械設備運作噪聲。通過合理布局和選用低噪設備等措施來降低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以及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粉塵和生活垃圾。粉塵收集后作為生產原料;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四、環保設施調試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書》可知:
1、廢水
廠區基本實現了雨污分流。項目總排口中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五日生化需氧量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所要求的三級標準。氨氮、總磷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要求。
2、廢氣
(1)有組織廢氣:1#進料和破碎工序脈沖除塵器設備出口,2#、3#初級磨粉脈沖除塵器出口和4#超細磨粉脈沖除塵器出口污染物排放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大氣排放二級標準。
(2)無組織廢氣:廠界環境空氣中顆粒物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6297-1996 )中的二級排放標準中無組織排放要求。
廢氣治理設施處理效率:廢氣治理效率99%,符合環評中處理效率98%的要求。
3、噪聲
企業廠西北、東北、東南側晝間和夜間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要求。
監測調查期間,生產工況基本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五、驗收結論
經現場檢查,浙江皓翔礦業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葉臘石基復合鈦白粉新建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批復要求的環保設施,各類污染物排放基本達到相應標準要求,并已按檢查組建議要求,完成整改,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8年12月3日-12月28日
聯系人及電話:陳雄春 13906782020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