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盤空間不足。 磁盤空間不足。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規定,麗水華宏鋼鐵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組織召開“年產9600萬標準立方氧氣制氧車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會。參加驗收的單位有: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云和分局、云和工業園區管委會、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并邀請有關技術人員擔任技術專家(詳見名單。與會人員現場踏勘了項目主體工程和配套環保設施建設、運行、管理情況,聽取有關單位的匯報,查閱了相關檔案資料,并進行了認真的討論。綜合與會人員的發言內容,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麗水華宏鋼鐵制品有限公司年產 9600 萬標準立方氧氣制氧車間建設項目選址位于云和縣工業園區沙溪區塊,橫三路北面, 原公司廠址南面。本項目占地26.26畝,新建生產車間,并購置空氣過濾器、空氣壓縮機組、增壓透平膨脹機、分餾塔系統等國產設備,形成氧氣12013.9Nm3/h(12013.9Nm3/h×24h×333d=9600萬Nm3),氮氣5000.55 Nm3/h,液氧+液氮149.85 Nm3/h(折合氣態),液氬349.65 Nm3/h(折合氣態)項目的生產能力。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麗水華宏鋼鐵制品有限公司(下簡稱華宏鋼鐵),于2002年09月28日成立。2017年得到云和縣經濟商務局批復(云經商[2017]38號)啟動該技改項目。2017年8月,企業委托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麗水華宏鋼鐵制品有限公司年產9600萬標準立方氧氣制氧車間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7年9月云和縣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作出批復(云環審 [2017]49號)。
目前項目已投入試運行,實際生產能力為生產12013.9Nm3/h(12013.9Nm3/h×24h×333d=9600萬Nm3),氮氣5000.55 Nm3/h,液氧+液氮149.85 Nm3/h(折合氣態),液氬349.65 Nm3/h(折合氣態),配套的環保設施運行基本正常,具備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的條件,并已委托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完成了竣工驗收監測工作。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7994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2萬元,占總投資的0.6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麗水華宏鋼鐵制品有限公司年產 9600 萬標準立方氧氣制氧車間建設項目的整體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及現場檢查:建設情況與環評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外排,冷卻水經冷卻塔降溫后循環使用; 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進入園區污水管網后匯至云和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主要排放氣體為氮氣。項目污氮排放出口高于12m,排入大氣的污氮與環境空氣混合后幾乎不會對大氣環境造成影響。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壓縮機、膨脹機等設備運行噪聲,主要通過車間合理布局、減振、隔聲等措施,加強設備維護保養,減輕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廢分子篩、廢機油、廢活性氧化鋁、廢濾筒以及生活垃圾等固廢。其中分子篩、廢活性氧化鋁、廢濾筒目前暫存,廢機油委托溫州云光廢油處理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及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浙江齊鑫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可知:
1、廢水
項目污水總排口中pH值、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2、廢氣
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濃度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3、噪聲
廠界四側晝間噪聲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中晝間要求;南側夜間噪聲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中夜間要求;東側、西側、北側夜間噪聲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中夜間要求。
4、固廢
分子篩、廢活性氧化鋁、廢濾筒目前暫存,廢機油委托溫州云光廢油處理有限公司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處置。
5、總量控制
本項目無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結論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麗水華宏鋼鐵制品有限公司年產 9600 萬標準立方氧氣制氧車間建設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麗水華宏鋼鐵制品有限公司年產 9600 萬標準立方氧氣制氧車間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已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批復的相關要求,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基本達到相關排放標準和規定要求。驗收組認為,可以通過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按要求公示驗收情況。
公示期:2019年4月9日-5月9日
聯系人及電話:
張海濱-15563365545
公示網址:http://www.kangxin8.cn/index.asp